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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就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541 分类: 劳动、人事、检察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文号: 伊政办发〔2024〕27号 内容概述: 伊金霍洛旗推动就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8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就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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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伊金霍洛旗推动就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伊金霍洛旗推动就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完善提升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8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和10处小区老年助餐点,建成3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站点,进一步织密“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推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完成5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1.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梳理形成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在内的地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85项,将供给稳定可靠、可持续保障和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基本养老服务经论证评估后纳入清单(需由旗级财政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为政府履职尽责和老年人享有相应权利提供明确依据,做到政府承诺必达,老年人“照单点菜”。(牵头单位:旗民政局,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旗人社局、旗卫健委、旗医保局、旗财政局)

  2.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开展全旗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能力综合评估及失能评估工作,建立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评估结果在旗内跨部门、跨镇域互认,并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牵头单位:旗民政局,配合单位:旗人社局、旗卫健委、旗医保局、旗财政局)

  3.健全养老服务评价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入住老人、社会监督等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实行“优胜劣汰”制,根据考评情况对已运行21家养老服务站点发放运行奖补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创新服务举措,提供优质高效养老服务项目。(牵头单位:旗民政局,配合单位:旗卫健委、旗医保局、旗财政局)

  (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4.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新建乌兰木伦镇:上湾社区、滨河路社区、布连塔社区;阿镇:水岸花园社区、新北社区、纳林高勒社区、札萨克社区(明珠花园B区)、文德社区等8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织密“15分钟养老服务圈”。根据基础条件情况新建广厦小区、南苑社区、悦和城小区等10处老年助餐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鼓励建设面向老年人的区域性食堂、中央厨房,增设红庆河镇红庆河村、札萨克镇门克庆嘎查、乌兰木伦镇查干苏村等3处嘎查村助餐点,以配送方式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培育、引进专业养老服务团队1家,鼓励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精准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服务。(牵头单位:旗民政局,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住建局、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5.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统筹村集体经济管理优势和基金会等慈善资源,盘活用好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及老旧校舍、办公场所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多村联建”养老服务站,新建布连幸福互助院、红庆河镇红庆河村和札萨克镇门克庆嘎查3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站点。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打造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广实施“党建+养老”模式,鼓励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性流动养老服务,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同质化发展。(牵头单位:旗民政局,配合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财政局、旗发改委、旗农牧局、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6.推动机构养老资源优化布局。推动阿吉泰健康养护城、蒙医综合医院颐养中心年内投用,创新“医养结合”全新护理运营模式,为各类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牵头单位:旗卫健委,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旗财政局、旗民政局)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7.加大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力度。继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实施“家庭养老床位”100张。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家庭自付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做到应改尽改。支持专业养老机构运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上门居家服务。持续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牵头单位:旗民政局,配合单位:旗财政局、旗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8.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支持4家公办敬老院、3家民营养老机构,平安社区、吉日嘎朗社区等2处养老服务中心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开展签约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机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支持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治疗、中医服务等上门服务。(牵头单位:旗卫健委、配合单位:旗民政局)

  9.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落实入职补贴、特岗津贴等激励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稳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选树“最美护理员”,不断提升养老护理职业荣誉感。(牵头单位:旗人社局、配合单位:旗财政局、旗民政局)

  附件:伊金霍洛旗2024年“就近养老”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就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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