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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1534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其它
发布机构: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文号: 伊政办发〔2024〕30号 内容概述: 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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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

  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聚焦城市安全运行重大风险,有效提升我旗防范应对各类极端气候天气以及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的城市运维保障能力,构建统筹结合、协调联动的城市运维保障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极端天气灾害的损失和影响,确保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及城市生命线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伊金霍洛旗重塑四个体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行动方案》《伊金霍洛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立足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构建统筹结合、协调联动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综合运维保障服务体系,促进信息化、智能化与城市运维保障深度融合,推动各领域、各环节城市运维防控关口前移,提高城市防范应对各类极端气候天气以及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的运维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范应对极端天气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的首要原则,完善预案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筑牢城市运维安全防线,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更有保障。

  2.坚持系统思维、防范在先。综合分析极端天气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各类城市运维隐患可能引发的直接影响、次生衍生影响和社会影响,统筹推进工程治理和应急管理措施。坚持防范为本,充分利用“人防+技防+群防”手段,加强各类城市运维风险隐患识别研判,以确定的措施应对极端天气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的不确定影响。

  3.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基层。突出多发频发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安全的综合运维服务保障,重点完善极端降雨应对、城市防洪防涝、强降雪扫雪除冰及水、电、气、暖等城市生命线保障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单位对局地突发极端天气的果敢决策、果断处置和自主响应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协同处置意识。

  4.坚持创新方式、提升能力。创新城市运维保障应急管理理念和方式,积极推动风险评查、模块化响应等新方法运用。强化智慧城市运维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智能感知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不断提升极端天气以及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的城市运维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三)目标要求

  建立旗委政府集中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及属地镇和园区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极端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格局。逐步建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维保障工作体系,形成风险识别、监测感知、精准预警、预案管理、指挥调度、组织落实、社会响应、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机制

  (一)党委政府集中领导

  强化旗委、政府对城市运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极端气候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指挥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城市运维保障体系建设及整体工作,定期组织重大风险普查评估和会商研判,针对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项推进。

  (二)牵头部门统筹协调

  住建局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城市运维各领域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协作、属地联动、政企配合,统筹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城市运维保障体系建设,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组建专家团队,推进城市运维风险诊断预防、运行监测预警等关键技术应用。

  (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承担城市运维各行业保障工作任务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城市运维保障服务体系,将极端气候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城市运维保障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研究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普查评估机制,组织会商研判,加强对行业内城市运维保障工作的统筹规划、调查研究、督促落实,落实保障任务和处置责任。主动加强与住建部门的工作对接,配合开展综合研判、处置调度等工作。

  (四)多种手段联合防范

  城市运维保障跨行业领域的耦合安全风险、新风险的监测预警,原则上由风险源发或相关领域工作协调机制、部门牵头组织,要及时开展对城市安全运行过程中的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事物的风险评估,高度关注传统风险的新变化,综合运用多种分析预警手段,主动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合力化解跨行业领域的耦合风险。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全旗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指挥部。

  1.成立全旗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指挥部,由旗人民政府、园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相关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旗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水岸新城推进办开展城市运维保障工作(见附件1)。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现场运维保障指挥工作;组织极端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运维保障工作会商研判,按照工作预案中处置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事项类别的标准,依托现行指挥体系启动分级响应,督促落实应急响应举措和事后完善措施。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或专项活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或专项活动的城市运维保障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调度并承担应急值守工作。(责任领导:周立明;责任单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健全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体系。

  2.旗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水岸新城推进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运维保障专项工作方案(见附件2),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及本系统、本领域、本辖区内的城市运维保障措施。方案编制应当围绕部门或单位职责,突出组织指挥体系、责任分解、系统化运维保障措施、隐患问题排查预警、信息报告、组织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等,有针对性地做好运维保障预案、物资和队伍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内做好方案编制和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旗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水岸新城推进办)

  (三)全面提升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运维风险防范应对综合能力。

  3.强化极端天气的识别和预判。依据现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旗气象局负责我旗极端天气识别和预判。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或高温、低温、雷电、冰雹、大风、大雾等天气红色预警信号,全旗发生重度干旱,原则上判定为该区域发生极端天气,具体含义详见《伊金霍洛旗各类极端天气的判定标准》(见附件3)。(责任单位:旗气象局)

  4.提高预报精准度和延长预见期。推进地空天立体协同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气象、水文、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监测能力。加强极端天气短临预报能力建设,提升分区、分时段、分强度短临预报能力,极端天气预报颗粒度细化到镇,预警服务信息直达基层网格。进一步延长预报预见期,建立“梯次化”预报预警机制,力争影响提示提前24小时及以上,警戒提醒提前1~3小时发布,局地短时强降水、大风、雷电、冰雹等极端强对流天气提前60分钟预警。(责任单位:旗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

  5.提升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和效果。健全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全媒体发布体系,持续拓展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手机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面向区域特定人群的递进式发布机制,实现局地突发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强化基层网格员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再传播职责,推进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极端天气预警和风险提示相结合,建立风险提示信息发布与处置机制,加强风险提示。(责任单位:旗气象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应急管理局、旗融媒体中心)

  6.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在旗委、旗政府领导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旗气象局,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极端天气城市运维保障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强化部门间和旗、镇、社区三级联动,形成“条抓块统、城市一体”应急联动响应格局。遵循统一指挥调度和一线临机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旗级责任人靠前、下沉指挥,镇级领导到社区,社区责任人和网格责任人组织巡查预警。根据极端天气发展适时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四停”和疏散转移、弹性工作制、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强化涉灾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对于极端天气引发的重大灾害,及时通过权威途径向社会发布,并根据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充分整合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大屏等资源,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核查处置网络谣言和煽动性信息。(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气象局、旗教体局、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旗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7.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演练机制。利用极端天气情景构建、历史灾害分析等手段,细化防范应对措施和责任清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内涝、防汛防雪、气象灾害等应急预案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城市运维保障专项方案,在预案中健全应对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城市运维保障的指挥机制、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要根据预案细化本行业本领域本地区的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城市运维保障措施,制定专门的防御方案或工作指南,形成实用可操作的预案体系。加强重点环节和重要目标的应对方案制定,市政路网下穿通道、重要低洼易涝点等重点区域“一点一策”。按照每年至少一次的频次,组织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城市运维保障专项演练,重点检验监测预警、风险研判、指挥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和措施的有效性。积极推动开展桌面推演、无脚本演练、“双盲”演练和多类型极端天气应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城市运维保障综合演练,强化演练评估,支撑应急预案方案的不断完善。(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应急管理局、旗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8.提升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按照“抗大灾、抢大险”的标准,提升防汛抢险、城市运维保障等旗、镇级专业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分行业、有针对性配备应对极端天气的先进装备设施,提高应急处置的专业能力。整合综合执法大队、消防、民兵、森林防火、防汛、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力量,推进镇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延伸至人口较多的社区建立应急小分队。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将其纳入全旗应急救援体系,强化联演联训和区域联动。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优化储备结构和储备点布设,合理确定物资种类、数量,在高风险区域预置队伍和物资。做好应急队伍和物资的资金保障工作,建立抢险救援备用金制度。(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人武部、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旗公安局、旗卫健委、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9.增强城市设施防灾抗灾能力。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分析城市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承灾体的抗灾能力和城市综合减灾水平。定期对城市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开展极端天气应对能力评估,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和专项整治等方式,减少高风险区和消除重大隐患点。严格执行城市建设相关设防标准,局部提高高风险区设防标准。增强供暖、电力、通讯、供水、燃气、交通等城市重要生命线抵抗极端天气的韧性,推动建设分布式、模块化、小型化、并联式生命线系统,提高城市生命线抢修恢复的能力。(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政公用事业中心、九泰热力公司、伊金霍洛供电分公司、内蒙古大云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上善供水公司、圣圆水务集团、圣源天然气公司)

  10.落实事后复盘总结提升机制。根据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城市运维保障情况,事后由旗住建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运维保障复盘评估工作。复盘评估紧扣“吃一堑长一智,打一仗进一步”的目标,重在查弱项、补短板、破难题。各有关部门同步开展专项复盘评估,对致灾因子、成灾过程、突发事故、防御措施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建立极端天气应对处置闭环机制,复盘总结成果要用于完善预案和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提升。(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直各有关部门)

  11.完善整体智治的数字赋能机制。发挥我旗智慧城市及政务数字化建设优势,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等城市运维保障全链条的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全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与我旗道路地下空间安全检测系统等平台的互联互通与实践应用。(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政务服务局、旗气象局、大数据中心、内蒙古大云智通科技有限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四)统筹做好各类城市运维风险隐患监测及预警处置工作。

  在城市安全风险普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基础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分析,扩展城市运维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深入研究风险的主要成因和防控手段,科学、客观地明确需要监测的风险类型、设施、场所,综合应用多种技术手段,全面加强对人、物、环境等涉风险因素的实时监测。重点对以下突出风险进行感知监测:

  12.城市生命线风险隐患排查及运维保障措施。

  (1)供热设备故障或管道破裂停热风险。针对因设备临时故障、锅炉主辅机故障、换热站故障、临时停电以及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停热等风险隐患进行检测。为应对极寒天气,热力公司需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供热调度,第一时间提高供热负荷,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法(一分钟接听,一分钟派单,一小时上门,一次性解决),切实解决居民反映的供暖问题,全面加大供热管网和换热站巡查力度,发现跑冒滴漏问题第一时间介入解决,争取将停暖时间降到最短,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责任单位:九泰热力公司、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2)燃气管线泄漏爆炸风险。针对地下燃气管线因老化或腐蚀等造成燃气泄漏,并扩散至地下管沟、窨井等相邻空间,引发爆炸的风险,对高压、次高压管线和人口密集区中低压管线的压力、流量进行监测;对管线相邻的地下空间内的燃气浓度进行监测,主要包括:燃气阀门井、周边雨污水、电力、通信等管沟,管线穿越的密闭和半密闭空间,易通过土壤和管沟扩散至的其他空间。应结合城市燃气管线改造规划、燃气管线风险级别等因素,确定城市燃气管线监测的优先次序、具体区域和监测设备的安装密度等。(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公安局、旗交管大队、旗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大云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伊金霍洛供电分公司、圣源天然气公司)

  (3)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风险。针对餐饮场所气瓶、软管及燃气器具损坏等引发燃气泄漏,发生爆炸火灾的风险,主要对用气场所、储气间、管道穿墙等重点部位,采用甲烷、丙烷等泄漏报警装置和声光报警设备,对燃气浓度进行监测。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究分析,明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位置和技术性能要求等,提高报警质量,减少误报率。(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旗公安局、旗交管大队、旗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4)供排水管网泄漏风险。针对地下供排水管道跑冒滴漏导致周边土壤流失,引发周边路面塌陷、建筑地基和隧道体损坏风险,主要对城市主干供排水管网、老旧管道、存在结构性缺陷的管道、高风险区域供排水管网等,采用探测设备对管网的压力、流量、液位、漏水等进行监测;采用土壤含水率测定、土壤黏性测定等设备,对土壤含水率、黏性(塑性指数)等进行监测。应结合城市地下供排水管网的泄漏事故影响程度,研究需要监测的管网区域及其优先次序。(责任单位:旗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园林绿化中心、上善供水公司、圣圆水务集团)

  (5)地下市政设施中毒窒息风险。针对作业人员临时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地下市政设施有限空间有毒有害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的风险,主要对暗沟、涵洞、窨井等,采用氧气、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传感器,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监测。采用门体开关状态监测、视频监测等设备,对未审批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场所、作业监护人员离岗、防护用品未佩戴、作业超时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旗直各有关部门)

  13.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运维保障措施。

  (1)老旧房屋坍塌风险。针对经营性自建房屋、老旧房屋、网架结构屋顶等因自然灾害、第三方施工影响、年老失修、违规改建扩建、质量缺陷等因素引发的建筑倾斜、沉降、坍塌等风险,主要对老旧房屋、受相邻工程施工影响较大的房屋等,在建筑墙角、墙体、屋顶、地基等重点位置安装倾角监测、位移监测、裂缝测量、振动数据采集、视频监测等设备,对建(构)筑物的倾斜、裂缝、振动、沉降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2)建筑火灾风险。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学校、仓库等火灾高危单位,沿街门店、手工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老旧小区等区域,由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失效、违规动火作业、电气设备使用不当等引发的火灾风险,主要采用烟雾探测、温度探测、火焰探测、电气火灾监控等设备,对烟气浓度、温度和疑似起火位置进行监测。探索在城市制高点安装超高倍数智能监控摄像头,利用热成像技术和火点监测算法,对可疑着火点进行监测。(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3)城市电梯运行风险。针对电梯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超负荷运行,易发生轿厢坠落,乘客被困等风险,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对电梯关键零部件的振动、声音、速度、加速度、位移、回路电信号、温度等进行监测。采用图像识别技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监测。(责任单位: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4)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改变周边土体应力环境,导致周边建(构)筑物破损、倒塌等风险,主要对周边地表沉降、沿线建(构)筑物沉降及倾斜、基坑围护结构水平/竖向位移及支撑轴力、深层土体位移、孔隙水压力和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针对地下管线周边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施工作业导致燃气管线泄漏、供排水管网泄漏等,在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等重点区域保护范围内,采用图像、弹性波等特征识别技术,对进入保护区的挖掘机、桩机、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模型匹配,实时监测识别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第三方施工。(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14.城市遇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及运维保障措施。

  (1)城市洪涝、内涝风险。城市洪涝风险方面,接入各级气象观测站实时降雨数据、短临降水预报数据、实时水文监测站数据等;针对强降雨、连续性降水、蓄滞洪空间不足、防洪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引发的城市洪涝风险,采用裂缝、位移、水位、流速流向、流量、降雨量、视频等监测设备,主要对防洪设施(堤防、大坝、水闸、截洪沟等)、河道、水文站及其附属设施等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城市内涝风险方面,接入各级气象观测站实时降雨数据、短临降水预报数据等;针对强降雨、连续性降水、调蓄空间不足、排水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引发的城市内涝风险,主要对排水管网、排涝泵站、调蓄设施、掩口等排水防涝设施进行监测;在下穿桥、道路低洼易积水路段、地下空间出入口等,采用水位、降雨量、视频等监测设备对降雨量、积水深度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市政公共事业中心、旗水利局、旗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水岸新城推进办)

  (2)强化极端降雪、道路结冰的应对。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细化防范应对措施,提前下达防范应对指令。统筹调度综合性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应急救援、社区、镇综合性应急救援等力量,协调驻旗部队,作为防雪抗冻的主要突击力量。分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配置抢险车辆、发电设备、融雪剂等装备和物资。发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除雪工作。做好道路、桥梁、人行道路的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强化交通疏导和管制,及时采取分流、限流、封道等措施。重点对桥梁涵洞、急弯陡坡、连续长坡、易结冰等高风险路段开展巡查,视情采取临时封闭措施。加强乘客安全运输管理,做好因航班取消和火车、汽车停运滞留乘客的安置工作。(责任单位:旗城乡环卫中心、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交通运输局、旗市政公用事业中心、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水岸新城推进办)

  (3)提高极端低温天气的城市运行保障能力。落实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重要设施防雪抗冻措施,加强运行维护和隐患排查,保障管网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强化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正常生活需要。科学调配运力,及时调整公交运行计划,适当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求。做好流浪人员救助和弱势群体防寒保暖工作。(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旗市场监管局、旗民政局、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公用事业中心、上善供水公司、圣圆水务集团、伊金霍洛供电分公司、内蒙古大云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4)强化极端干旱天气的应对。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制定科学有序的用水计划和供水方案,落实应急抗旱措施。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对抗旱水源和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进行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科学核减用水计划,限制高耗水行业用水,实行定时、定点、限量或分段、分片集中供水。积极寻找应急水源,实施跨流域应急调水,有序组织应急送水。密切监视和分析旱情发展,有条件的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加强节水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水利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气象局、上善供水公司、圣圆水务集团)

  (5)做好极端大风天气安全防范。实施极端大风预警全媒体发布,提高发布频次,提醒社会公众非必要不外出。针对户外易倒伏物体和易受影响的设施设备,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大风风险安全排查和落实临时加固措施。停止户外高空作业、扬尘施工、户外大型活动和水上活动,及时组织施工用房、危旧房等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强化道路交通管制,加强指挥疏导,必要时关闭高速公路。加强景区管理,适时关闭景区并做好游客疏散安置。强化与火车站、机场等部门沟通联动,妥善处置列车故障、晚点等引发的人员滞留情况。(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应急管理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文化和旅游局、旗交通运输局、旗气象局、旗交管大队、旗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水岸新城推进办)

  (6)加强极端高温天气应对。实施全媒体发布极端高温天气应对公众指引,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加大对建设、环卫等领域的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限制连续工作时间或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严格落实防热降温措施,防止发生爆燃、火灾、有限空间中毒等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交通运输局、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旗城乡环卫中心、旗应急管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水岸新城推进办)

  15.城市运维保障风险分析预警机制。

  (1)综合分析预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综合分析预警,在行业监测预警、数据汇集等基础上,为旗委、政府和部门提供城市运维安全运行现状评估、风险分析警示和态势研判预警等支撑。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和专家力量,进行全旗城市运维保障工作的安全运行量化评估,明确当前阶段需要关注的管控问题、重大风险和重要工作,向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发出警示或提醒;当遇极端气候天气、自然灾害、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关键节点时,进行专题场景分析,明确对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城市运维保障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向旗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出预警。

  (2)安全运行现状评估。研究建立城市安全运行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利用行业的实时监测数据、报警次数、报警类型、事件处置等信息,结合安全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结果以及“接诉即办”反馈问题工单情况,开展分析城市各类风险要素、承灾体、减灾力量等相关数据,动态得出城市安全运行评估结果,并分析城市安全运行的重点关注事项和短板弱项,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3)建立扁平化预警机制。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城市安全运行现状评估结果,对“接诉即办”投诉数量集中、社会普遍关注安全事件和突出运维保障问题等,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发出风险警示。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和预警分析研判结果,预警信息分级推送至权属责任单位、事件影响范围内涉及单位、旗直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园区。强化暴雨、暴雪和短时临近强对流天气扁平化预警直达基层,预警信息快速到社区到户至人。旗级气象预警直达镇级城市运维指挥机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社区有关责任人。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信运营商、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以及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各类灾害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应急管理局、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旗气象局、旗大数据中心、旗融媒体中心、大云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16.城市运维保障风险联动处置机制。

  预警信息发布之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时跟进风险处置的具体情况,对涉及不同行业部门的处置进行全面调度,直至闭环核销。

  (1)综合处置大闭环。针对巨灾、城市系统性瘫痪或重特大事故,需要旗委、政府动员全社会各层级参与处置的情形,根据指挥部会商研究和指挥调度情况,制定综合风险防控部署任务清单和分行业落实任务清单,实时关注极端天气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形势变化情况,视情况复杂程度,组织多轮会商。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城市运维保障工作结束后,进行运维保障任务清单销号。(责任单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行业处置中闭环。针对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涉及风险级别较高或涉及多个部门的城市运维风险事项,通过相关部门在线会商,形成城市运维保障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工、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实时关注形势变化情况,跟进处置进度,并视情况复杂程度组织会商,相关部门综合研究及时调整风险防控措施。处理完成后经牵头部门审核通过,进行城市运维保障任务清单销号。(责任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直各有关部门)

  (3)企业处置小闭环。针对城市运维保障问题较小或直接由相关企业、个人即可处理的城市运维保障风险预警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城市运维保障任务清单,明确措施建议、完成时限、监管部门等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核准签发后向涉事单位或个人发布,实时关注问题处理结果和变化情况,跟进处置进度,处理完成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进行城市运维保障任务清单销号。(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

  五、保障措施

  17.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运维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行管部门和属地责任落实,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运维保障、完善提升每个环节制定和落实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运维保障应对措施,全面提升我旗城市运维保障综合能力。

  18.强化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蒙苏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区、旗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按照项目化方式抓好管理措施和任务项目的组织实施。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并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

  19.强化正面引领。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及时表彰奖励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及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运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激发各部门、各单位、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参与城市运维保障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加强资金保障。在做好智慧伊金霍洛、平安伊金霍洛城市运维现有各部门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加强推进城市运维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多快好省、集约建设,统筹专用和兼用、传统和新型城市运维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资金纳入智慧城市工程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予以保障,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

  21.夯实基层治理。健全常态和应急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预警叫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预警发布工作与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志愿者组织等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的有效衔接,建立群众举报、基层预警与应急信息上传机制,营造城市运维保障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附件:1.伊金霍洛旗应对极端气候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指挥部

                2.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编制任务清单

                3.伊金霍洛旗极端天气判定标准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极端气候天气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后等特殊条件下城市运维保障工作方案》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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