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1529 | 分类: | 卫生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4〕24号 | 内容概述: | 伊金霍洛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8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伊金霍洛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伊金霍洛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加快旗级公立医疗机构高水平建设为重点,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引导民营医院错位发展为补充,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效能,强化县域医共体引领带动作用;到2026年,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取得积极进展,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连续性显著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筑牢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1.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2024年,完成旗蒙医综合医院颐养中心、旗第二人民医院、水岸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布尔嘎中心卫生院、布连卫生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红庆河中心卫生院、伊金霍洛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修缮;开工建设旗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纳林陶亥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推进旗妇幼保健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通过政府采购、企业捐赠等形式,逐年补足旗、镇两级医疗机构紧缺医疗设备;2024年完成旗人民医院、旗妇幼保健院、旗疾控中心紧缺医疗设备及基层医疗机构DR、超声、检验等基础医疗设备的采购,解决旗蒙医综合医院体检中心核磁、CT短缺资金问题。(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旗发改委、旗自然资源局、旗财政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2.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定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办法,建立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继续拓展旗级医疗机构与北大国际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国内三甲医院合作,引进专家团队和学科带头人,推动建立更多的“名医工作室”,带动旗级医疗机构学科发展和内生动力。挖掘一批医疗技术水平高、有较高影响力本土专家成立“名医工作室”,设立奖励和发展资金,激励他们带好学科、育出人才。旗级医疗机构派出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学习人员在2023年基础上增加20%。2024年完成18名高层次人才及257名专业技术人员招引工作。到2025年底,每万常住人口注册全科医生数达到4名。(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旗卫健委、旗人社局、旗财政局)
3.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实施旗人民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旗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接入市旗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各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旗人民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旗妇幼保健院与北大国际医院、北京朝阳医院 、内蒙古国际蒙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等三级医院实现远程会诊。积极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药品配送、病历邮寄等服务。2024年旗人民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4级,旗妇幼保健院达到3级;2026年旗人民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达到3级以上标准。(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旗财政局、旗大数据中心)
4.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常态化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持续转变医务人员服务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增进医患沟通。落实好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继续对患者入院、诊疗等各环节服务进行优化,全面缩短门诊等候、术前等待和检验结果出具时间;旗人民医院通过优化流程、增加设备,在2024年6月前实现检验结果2小时内出具。加强诊后管理与随访。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增加特需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在完善旗人民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旗妇幼保健院“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全面推开“床旁结算”服务。(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旗医保局、旗财政局)
(二)建立优质高效服务体系
5.高质量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制定《伊金霍洛旗紧密型旗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伊金霍洛旗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制定管理委员会章程,建立权责清单,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考核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旗人民医院建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统筹调配旗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定期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查房带教;常态化派出旗级医疗机构到村卫生室开展巡诊、义诊服务,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和“旗镇一体、镇村一体”医疗服务新格局。(责任单位:旗委编办、旗卫健委、旗财政局、旗人社局、旗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6.提升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综合内科等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心脑血管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科、眼科、精神心理科等薄弱专科建设,全力提升旗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2024年底旗蒙医综合医院建成三级民族医院,2025年底旗妇幼保健院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2026年底旗人民医院力争建成三级综合医院。推进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档升级,2025年,苏布尔嘎中心卫生院、纳林陶亥中心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重点支持札萨克中心卫生院、乌兰木伦中心卫生院、纳林陶亥中心卫生院、红庆河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各镇人民政府)
7.筑牢村级医疗服务网底。配齐配足村卫生室医疗设施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打造“行走的医院”,为村卫生室配备科技化智能装备。按照“镇聘村用”模式,将乡村医生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鼓励乡村医生考取医师资格,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引导鼓励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025年力争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旗人社局、旗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8.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以加强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为重点,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安全水平。引导社会办医特色化发展,充分支持其在精神卫生、康复医学、医疗美容、口腔医疗等方面专科优势,实现差异化竞争。鼓励社会办医开展中医诊疗、养生保健等,为群众提供多元化诊疗服务。(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三)深化医疗服务内涵建设
9.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完成旗蒙医综合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加强治未病科、康复科、蒙医特色技术科等特色专科建设,不断提升中(蒙)医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馆(蒙医馆)、中医阁(蒙医阁)建设,2025年实现优质型中(蒙)医馆全覆盖,水岸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示范型中医馆。深入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加大中医药(蒙医药)特色疗法宣传推广;推进中药材(蒙药材)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研发制剂炮制生产。参考借鉴广西柳州妇幼保健院中医服务模式,按照差异化发展思路,推进基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民族事务委员会、旗卫健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医保局)
10.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建设“120智慧院前急救系统”,实现远程急救院前院内衔接。提升旗人民医院胸痛、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服务能力,2024年建成创伤、卒中中心;加强医院急诊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中毒、意外伤害、心脑血管急性发作等抢救与转运能力。(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11.严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以慢性病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推动旗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上下联动、分层分级管理机制,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旗级医疗机构医师加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诊疗服务,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医疗、长期处方服务;2024年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分别达到60%、90%以上。(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旗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12.做好县域巡回医疗服务。按照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在全旗138个嘎查村设置50个巡回医疗服务点;统筹旗级三家医疗机构呼吸科、超声科、综合内科等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定期为老年人、留守儿童、防返贫重点监测对象、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诊疗服务;每个巡回医疗服务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服务;与民政部门配合,每月开展养老机构送健康服务,帮助老年人做到疾病早发现、早治疗。(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旗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