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4596 | 分类: | 综合;农业、林业、水利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3〕26号 | 内容概述: | 为扎实推进全旗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政办发〔2023〕26号
旗委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旗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2〕30号)精神,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决扛牢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遵循新发展理念,聚焦产业兴旺目标,优化结构调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农牧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不断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组织化、品牌化、融合化、绿色化、现代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这一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科技驱动,全面推进一产重塑计划,紧扣“良种、良田、良企、良策、良才”五大关键,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全面提质增效,推动农牧业绿色、优质、高端、高效发展。到2025年,农牧业基础全面夯实,现代农牧业三大体系基本形成,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高端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更加稳定,农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农牧业优质资源数量更大。耕地和草地潜力充分挖掘,高标准农田、优质饲草基地加快建设,设施农牧业快速发展,优良品种自给能力显著提升,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做大,优质资源利用率持续提高,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现代农牧业发展根基不断夯实,设施畜牧业养殖比重达到78%。
——绿色农畜产品产量更多。先进种养技术广泛推广,单产水平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奶业振兴加快推进,农畜产品实现质效双提升,产量稳步增加,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产业融合发展体系逐步建立。
——农牧业发展质量更高。耕地地力持续提升,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不断提高,科技装备支撑能力切实增强,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加快补齐,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高。
——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值在农牧业增加值中的占比显著提高,农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农村牧区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到2025年,全旗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0000元以上。
到2035年,耕地保护建设全方位加强,农牧业产业全链条升级,农牧业科技装备全领域突破,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全环节覆盖,农牧业绿色发展全过程转型,设施化、规模化、数字化、融合化、品牌化水平明显提高,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农牧业现代化。
农牧业生产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目标值 |
2035年 目标值 |
属性 |
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10.98 |
16 |
25 |
预期性 |
设施农业面积(万亩) |
0.2 |
0.28 |
0.28 |
预期性 |
设施畜牧业养殖比重(%) |
67.5 |
78 |
90 |
预期性 |
农畜产品产地 冷藏保鲜设施(个) |
30 |
100 |
200 |
预期性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亿斤) |
1.92 |
3.2 |
3.5 |
预期性 |
肉类总产量(万吨) |
1.2 |
1.5 |
1.8 |
预期性 |
奶类产量(万吨) |
0.44 |
0.7 |
0.8 |
预期性 |
羊绒(万吨) |
0.01 |
0.012 |
0.015 |
预期性 |
优质饲草自给率(%) |
60 |
80 |
>90 |
预期性 |
畜禽良种繁育基地(个) |
1 |
3 |
5 |
预期性 |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10.98 |
16 |
25 |
预期性 |
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 |
65 |
80 |
85 |
预期性 |
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数量(个) |
0 |
1 |
1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夯实现代农牧业发展根基
1.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嘎查村为基础、镇为单元、整旗推进、整村整组整片建设,持续加大项目争取、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打造集“基础配套+数字智能+生物措施+高效节水+社会化服务”于一体的高标准示范农田。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地块分年度纳入提质改造计划。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完善管护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提升行动,推进“三打破、五统一、一重新”模式,推进碎片化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加强同科研院所合作,采用市场化手段,推进未利用沙漠耕地化改造。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16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
2.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设施瓜果、设施蔬菜和食用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高标准设施农业。支持我旗利用丘陵沟壑区、旱作耕地等发展小杂粮产业,打造特色杂粮产业优势区。统筹发展水产、林果、地方特色乳制品、中药材、花卉等特色产业,全面推广盘穴育苗、配方施肥、二氧化碳气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商对接、农超对接、产销对接,着力提升全旗设施农业产能和保障能力。到2025年,设施农业面积达到0.28万亩。(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林草局)
3.做大做强设施畜牧业。全面加强高端奶牛、肉牛、绒山羊、肉羊等现代标准化设施养殖建设,以西部四个镇为重点,支持标准化育肥场建设,培育打造设施畜牧业重点地区。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和培育养殖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突出典型模式引领,带动农牧民参与,构筑多元化设施畜牧业发展格局。发挥政策协同带动作用,重点提升标准化圈舍、饲草料收贮加工、自动饲喂等环节设施化水平,推动畜牧业向更加智能化、机械化的设施畜牧业转变。到2025年,设施畜牧业养殖比重达到78%。(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4.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依托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和市级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瓜果蔬菜小杂粮项目,以建设骨干型冷链物流基地为契机,完善农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节点布局,在阿镇城市核心区建设大型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和物流批发市场。在各镇和田间地头因地制宜建设规模适度、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自用型或服务型农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设施。到2025年,全旗新建农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1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70个,新增仓储保鲜库容约1万吨。(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
(二) 全面优化结构调整,高质量构建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5.强化粮食产能建设。实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农牧民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及时下达各类惠农补贴,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稳定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扩大大豆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向日葵、杂粮杂豆等特色作物。实施优质高效增粮示范行动,分区域、分作物推广密植、滴灌、精准调控等高产种植技术,带动提高全旗粮食单产水平。围绕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3.2亿斤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
6.提升肉类保障供给能力。扎实推进肉类生产,提高养殖效率和生产效益。深入推进肉牛扩群增量,推广良种冻精冷配应用,扩大基础母牛饲养规模,以乌兰科创园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发展高端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肉羊产业,通过原种保护、统一品种、标准化生产等方式,壮大肉羊养殖规模。稳定生猪产能,联动发展家禽、驴等特色养殖。到2025年,肉类产量达到1.5万吨。(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7.大力推进奶业振兴。全面落实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和市级配套政策,以乌兰科创园为重点,推动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引进娟姗等良种奶牛,提升奶牛存栏和奶产量,打造有机奶产业高端奶源基地。到2025年,全旗奶畜存栏达到0.2万头,奶产量达到0.7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8.强化饲草基地建设。在具备灌溉条件的一般耕地、退牧还草地、矿区复垦地、沙区改良地及盐碱地,配套建设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种植生产基地。在肉牛肉羊养殖集聚区,通过以养带种,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推广全株玉米青贮、鲜食玉米秸秆青贮。实施天然草原能力提升工程,在中重度天然草原退化区、油蒿类草场、已开垦草原区,通过种植柠条等饲用灌木,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沙蒿草场改良,提升天然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实施饲草种业质量提升工程,支持苜蓿、羊草等优质品种培育推广。到2025年,优质苜蓿达到3万亩,全株青贮玉米达到5万亩,优质饲草自给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三)推进全产业链建设,高质量构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9.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生猪、奶业、粮食、瓜果蔬菜、休闲农牧业,因地制宜发展乌驴、布拉鸽、伊普吕肉兔、马铃薯、杂粮等特色产业,支持绒山羊、白羽鸡、肉牛、奶业等重点产业链建设。做强做优绒山羊产业,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理念,构建“规模产业+龙头企业+协会+合作社+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形成舍饲圈养高繁高产绒山羊“种养结合”、“育繁推”、“产供销”一体化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全力推进绒山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到2025年,初步形成品质优、效益高、带动强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文旅局、林草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10.大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围绕绒山羊主导产业,重点打造涵盖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等环节为一体的绒山羊产业集群;切实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争取创建1个市级农牧业产业园;按照“一镇一特色”发展思路,在镇域范围内,聚焦农牧业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十四五”期间培育3个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产业强镇;打造“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多种形式,加大资金项目投入,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每年打造3个“有特色、有亮点、可示范、可推广”的“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发展,逐步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辐射带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11.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提档升级。实施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化行动,推动羊绒、肉羊、肉牛、乳业等地方农畜产品就地就近精深加工,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精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变销售“原字号”产品向销售“优字号”“精字号”“特字号”产品转变。引导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大力发展牛羊肉精细分割、冷鲜肉加工、熟食制作,促进“运畜”向“运肉”转变。鼓励支持产品创新、食品研发,大力发展预制菜肴、即食小吃、休闲食品等精深加工,开发更多功能型、保健型食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到2025年,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农畜产品加工业与农牧业总产值比值达到2.8:1。(牵头单位:旗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农牧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行伊金霍洛旗支行)
12.高质量发展休闲农牧业。着眼资源禀赋,充分依托和挖掘农牧业生态资源、乡土资源、旅游资源、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依托哈沙图村、龙虎渠村、苏布尔嘎嘎查、查干锡力旅游度假村等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以休闲农牧业、绿色景观、田园度假、风情民俗、健康养生为主题,培育农牧业公园、驿站、乡村民宿、休闲农牧场、生态村等新兴业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特色产业区要积极开发观光娱乐、自由采摘、摄影写生、科普教育等互动体验产品。传统村落区要在保护民居建筑、民间艺术和民俗风情的前提下,开发特色民宿、专题博物馆等产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提升工程,加强农副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的开发、生产和营销,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力争新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重点村1个、自治区星级农牧民地下水超采农家乐10个、打造4-5个特色小镇。(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农牧局)
13.大力推动农牧业品牌建设。实施农牧业品牌提升行动,立足“绿色、优质、高端、高效”定位,依托自治区“五统一”, 推进“蒙”字标认证工作,深入挖掘品牌价值,提升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水平,稳步构建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系统开展品牌宣传、推介、营销等工作,建立品牌运营管理机制,组织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积极登录内蒙古农牧业“品牌榜”。聚焦主导产业,持续推进“圣地天骄臻品”伊金霍洛旗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实施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择优选择我旗符合条件的农畜产品品牌,组织涉农主体参加优质农畜产品产销线上线下对接大会、“内蒙古味道”等系列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推广,鼓励龙头企业和超市扩大生产基地直采规模。实施“百企千户创建培育工程”,培育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开展品牌授权管理,加强授权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到2025年,建设区域品牌产品基地5处,培育3个企业品牌、3个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创新驱动,高质量构建农牧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体系
14.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根据农作物、畜禽、林草、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情况,保护利用珍稀、濒危、特有种质资源。实施良种化水平提升工程,通过建设现代化农作物制种基地、畜禽良种繁育基地、水产良种繁育苗种场、林草良种基地、看禾选种平台等措施,加快良种推广应用。到2025年,申请建设国家级核心绒山羊育种场1个。(牵头单位:旗农牧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林草局)
15.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大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大基因等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兴蒙”“揭榜挂帅”“科技计划”等科技项目为抓手,依托白羽肉鸡全产业链项目、乌兰现代农牧科创园项目、蒙泰田园综合体项目、神东布尔台采煤沉陷区生态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等一批具有乡村振兴“伊金霍洛样板”特色的项目为载体,加速推进伊金霍洛旗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科技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农牧局、林草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16.强化技术装备保障。落实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大型、高端、智能化作业机械推广力度。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畜牧养殖重点环节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耕地深松等用地养地结合型机械化技术。推进柠条平茬专用机械熟化定型。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9%,畜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工信局、林草局)
17.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工程”“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程”和“乡土人才培育计划”。以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涉农涉牧企业技术骨干培训为重点,利用旗委党校等各类培训机构和各类示范家庭农牧场、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开展多层次、大规模培训。积极培育乡村双创型青年人才,发展一批能有效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优秀人才团队。(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旗委党校、人社局、农牧局、蒙苏经济开发区)
(五)激发改革发展活力,高质量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
18.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完善流转管理平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牧业农村牧区比例。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通过推进“三变”改革、盘活闲置资产、创新水资源和土地等要素利用模式、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农牧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二产拉动一产,实现农牧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收入“双倍增”。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积极开展资源开发、物业出租、资产使用权入股等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的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19.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旗农牧业领域国有投资、开发、建设市场主体,鼓励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高效节水等,开展耕作托管、代种代耕等社会化服务。积极争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开展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牧场建设,引导家庭农牧场组建农牧民合作社,推动农牧民合作社兴办企业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大力发展以龙头企业引领、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跟进、广大小农牧户参与的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类融资担保公司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到2025年,全旗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50家,其中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达到10家。旗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力争达到77家、示范家庭农牧场达到184家。农企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供销社、税务局、人行伊金霍洛旗支行)
20.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行业指导,因地制宜建立服务标准和规范。支持整乡、整村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将服务领域由代种代养、代管代收等产中服务向产前、产后拓展延伸,为农牧户提供农资供应、仓储烘干、产品销售等服务,带动小农牧户节本增产、提质增效。提高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和机械装备水平,支持打造人工智能抓绒、大豆玉米套种、灌木平茬、深度节水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到2025年,社会化服务组织稳定在101个以上,服务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供销社)
21.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深化水权制度改革,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分级、分水源类型将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用水主体,落实完善灌溉定额和水价形成机制。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突出农艺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灌、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实施高效旱作节水农业,突出品种节水,筛选推广一批抗旱节水品种,在地下水超采区重点推广耐旱薯类、杂粮杂豆等品种。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归并散乱土地,减少渠道渗透。到2025年,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以上。(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
22.积极发展生态畜牧业。加快草畜一体化发展,严格实施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落实草原补贴政策,加快落实草原网格化管理责任。在农牧交错区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积极争取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畜牧业现代化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林草局)
23.持续推进产地环境净化。实施控肥增效、控药减害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力度。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全力推动养殖过程清洁化、养殖户粪污处理资源化、产品利用生态化,不断提升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积极探索“双碳”背景下的林草和农牧业碳汇工作。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重点覆膜区域废旧地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24.稳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扎实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布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快构建全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统筹推进“防疫·诊疗+”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动物疫病网格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开展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行动,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培育认证,开展农畜产品品质评鉴。到2025年,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牵头单位:农牧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卫健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牵头单位要统筹相关部门,加强密切配合,定期调度工作安排,有序有力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镇各部门要优先保障农牧业资金投入和要素配备,积极争取各级涉农涉牧资金。加大用地、用电、用水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优惠政策扶持,降低农牧业经营主体的要素投入成本。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与资金整合力度,强化对设施农牧业、冷链物流、品牌提升、科技创新的专项债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农牧业信贷产品,推广农牧户小额普惠贷款模式,依法依规扩大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保单订单仓单、生物活体等抵质押贷款覆盖范围;完善涉农涉牧涉草保险政策,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三)加强项目支撑。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重大项目作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有力载体,坚持以工业化思维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高质高效谋划项目,超前编制和包装项目,加强项目储备,紧盯国家、自治区、市“三农三牧”领域政策导向争取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探索农牧业招商引资新渠道,形成“一产二产三产齐上”的农牧业招商引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考核。完善绩效管理目标,加大工作调度和考核评价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对落实成效突出的镇,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充分调动各镇各部门抓落实的积极性。
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建设关于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原文下载: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视频解读:《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