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4189 | 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文号: | 伊政办发〔2021〕45号 | 内容概述: | 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 “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基地)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2.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
3.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4.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
“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发〔2021〕8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鄂尔多斯市“蒙速办·一网办”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全面提升全旗网上政务服务效能为目标,以打造一体化平台升级版为重点,夯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按需打通用户、系统、数据和业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蒙速办·一网办”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网上易办、网上好办。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事项标准化建设。在夯实统一事项业务办理成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高频事项、复杂事项的申请材料最小颗粒化和精细化梳理工作,不断提升事项标准化程度和精细化梳理程度,确保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加强事项精细化梳理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实现事项在自治区、市、旗、乡镇四级和线上线下多端体验一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对接教育、医保、就业、社保、住房、民政、交通、公安、税务、司法、体育、扶贫、退役军人、残疾人、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多渠道、多维度提供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完成)政府办(二)提升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以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准,推行“一套表单申请”服务,统筹现有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基于办件库系统平台实现“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模式的应用,建设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专属空间;加快PC端应用的梳理与接入,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本部门自建应用系统,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应用的接入工作,具备移动端办理条件的同步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一体化平台的服务能力。加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宣传推广力度,2021年底前推动实现全旗城镇人口实名注册率达到80%以上,企业注册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三)加快推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旗政务服务大厅同步启动“综合窗口”建设及“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全面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综合一窗”服务模式,推动实现审批部门事项“一窗受理”和专业区域事项“无差别办理”,实现90%以上审批部门事项“一窗受理”和专业区域事项“无差别办理”。无业务系统事项必须使用智慧政务平台进行审批,涉及“一件事”审批的部门必须使用一件事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批工作,确保各项审批按时完成。(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四)推动网络延伸,构建“纵向到底、横向覆盖”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按照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三年任务部署,完成乡镇网络纵横覆盖。依托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协助各政务部门推进业务专网迁移整合工作。(牵头单位:旗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五)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受理系统和鄂尔多斯市公共信息平台,全面整合我旗政务信息资源,满足基层一线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可追溯,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牵头单位:旗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六)夯实统一支撑体系。配合自治区做好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接入工作,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一次认证、全网通行”;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对接及应用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发〔2021〕8号)要求,加快部门电子证照签发和应用工作。已在全区电子证照系统入库的电子证照,2021年9月底前需完成电子证照的批量签章工作,有效归集电子证照数据,优先实现政务服务移动端关联的电子证照在办事过程中免提交,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领域。全面启用电子档案、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2021年底前,旗镇两级30%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无纸化审批。(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七)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区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原有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加快完善大厅评价器、叫号机等硬件设施的配备,实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自治区“好差评”系统对接,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手机短信、好差评二维码,评价器等多种评价渠道进行评价评议。构建线上线下全融合多角度评价体系。建立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做到“好差评”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统筹予以推进。旗政务服务局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精心安排部署,加强业务指导,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实现目标。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严格监督评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政府督查室要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各镇、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引导。旗政务服务局要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宣传报道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促进各部门相互学习借鉴。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2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
“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发〔2021〕8号)要求,推动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加快拓展“蒙速办·掌上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覆盖范围,按照鄂尔多斯市“蒙速办·掌上办”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打造“蒙速办·掌上办”政务服务品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平台、多渠道、广覆盖”的思路,构建以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为主渠道,移动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多渠道并存的统一规范“蒙速办·掌上办”服务体系,依托全区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深度整合服务资源,逐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可办比例,提升前端办事服务能力,形成耦合更为紧密的“前端、中端、后端”服务平台,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成人民群众“好看好用,爱看爱用,常看常用,必看必用”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各部门要加快电子证照类型的认领和数据录入工作,2021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发尽发;加快部门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工作,有效归集电子证照数据,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2022年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将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营业证照等常用电子证照推送至“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虚拟卡包,用户可利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在自治区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亮证、扫码等方式办理业务。(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
(二)梳理整合服务资源。各相关部门和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详见附件2—1)全面梳理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梳理各政务服务类移动端应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2021年11月底完成阶段性梳理工作。2021年底前推动交通、医疗、教育、水电气、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详见附件2—2)。(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
(三)推动公共服务汇聚。围绕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积金、求职就业、家政服务等增值类社会服务主题,接入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为群众提供综合查询、网上预约办事、问题反馈、公益帮扶等服务。2021年底前,旗直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自建的应用系统全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
(四)积极开展宣传推广。通过线上展示、线下推广、内部推荐等多种形式加强“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和注册力度。各镇、各部门和各大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注册使用,并带动周围群众注册使用,逐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让广大群众切实体会到利用“蒙速办”APP办事带来的便利。要大力公开可查、可办事项清单,制作各类应用办事流程和操作指南,让群众对办理的事项一目了然。在办事大厅、车站、机场、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蒙速办”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并鼓励群众使用“蒙速办”APP办事,提高“蒙速办”APP注册用户数量和使用率,力争年底前全旗城镇人口“蒙速办”APP注册率达到80%。(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
(五)建立统一运行管理机制。健全规范运维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移动服务渠道各项应用服务在兼容性、功能、性能等方面的监管、检测和评估,进一步完善故障问题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形成自治区统一管理、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全区一体化运维保障体系,推动“掌上办”从单一系统建设向持续服务运营进行转变。建立健全“试用员”“找茬”机制及用户体验情况通报机制,提升“蒙速办”功能设置和用户体验水平。(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
(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强化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和运行管理。按照数据不泄露、门户不篡改、服务不中断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议、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加强安全风险态势感知分析,预测安全风险趋势,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通报、整改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各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旗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度参与,保障“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协同推进,涉及“蒙速办”高频应用对接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主动与旗政务服务局主动联系对接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镇、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自身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动将高频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旗财政局对相关部门升级改造费用以及子门户建设管理工作费用给予一定的保障支持。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通报各镇、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2—1.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
2—2.移动端高频应用接入表
附件3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
“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升政务审批服务效能,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及市级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 “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蒙速办·一次办”改革按照“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的原则,以“一件事”为标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个人全生命周期聚焦高频事项,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将企业群众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单一审批事项,变成企业群众眼中统一办理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受理、一次联办、一次办成、一窗发证”闭环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全力打造 “蒙速办·一次办”品牌,做到“清单内”落实到位,“清单外”先行先试。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蒙速办·一次办”清单内110件“一件事”,同时率先开展自治区清单外群众需求较高的28件“一件事”的落地实施,争当全区、全市改革的“排头兵”。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梳理事项清单。按照自治区“蒙速办·一次办”清单,结合我旗实际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梳理公布我旗“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旗直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统一优化再造办事流程。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实际办事情形对“一件事”进行梳理细化。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次、可容缺受理”为原则。进一步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再造流程,实现并联审批、集成服务、统一反馈。(牵头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
(三)统一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整合优化“一件事”涉及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申报材料等要素,重点列明办理流程、申报要件、办理时限及咨询电话等。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大厅告示牌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一次告知”,使企业群众查询、办理一步到位。(牵头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
(四)统一设置线下综合窗口。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大厅 “一站式”功能,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对办理结果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等方式“一次送达”。鼓励将“蒙速办·一次办”延伸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社区代办点。(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旗直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蒙速办·一次办”改革作为重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人员。旗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旗大数据发展中心负责数据资源整合,提供网络连接保障;各牵头部门负责确定配合部门名单,按照附件报送时间、标准要求及时报送;各配合部门需积极、认真完成牵头部门交办的各相关工作任务;旗政府办督查室、旗纪检委负责对“蒙速办·一次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21年11月30日前,每件“一件事”至少完成2件全流程办理件视为落地成功。
(二)加强技术支撑。旗大数据发展中心、旗政务服务局会同旗直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一件事”业务流程的整合优化,推进数据的流转共享。提升“一件事”平台的功能设置。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蒙速办·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蒙速办·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宣传,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附件4
伊金霍洛旗全面推行
“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8〕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关于推行政务服务“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机制,着力构建主动型政务服务模式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突出重点。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积极提供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科技创新项目等重点领域部门的代办帮办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二)明确责任,依法依规。旗政务服务局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代办帮办服务,不得损害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三)自愿委托,无偿代办。企业自愿委托、自主选择代办帮办服务。旗政务服务局、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无偿提供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四)协作联动,统筹高效。依托旗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代办帮办服务模式。统筹落实首问负责、告知承诺、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加快代办帮办速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代办帮办服务体系。按照自治区和全市要求,建立我旗代办帮办服务体系。线下设立“帮您办”窗口和代办帮办中心,线上通过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开展代办帮办工作。旗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代办帮办日常工作,推进代办帮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为委托人在上级部门或下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协助帮办等服务。
(二)组建代办帮办服务队伍。组建旗本级代办帮办服务队伍,由旗政务服务局、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和投促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各相关部门要选优配强专兼职代办帮办服务人员,建立以代办帮办专职人员为核心、以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为骨干的代办帮办队伍。
(三)确定代办帮办服务范围。旗本级要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科技创新类项目审批等领域,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对旗级权限内投资项目全流程进行“一窗受理”、出件,掌握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统一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统一制定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倒排项目审批计划,实行“代跑代办”履行谋划盯引咨询指导,项目协调,监测分析等职能。2021年全面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科技创新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代办帮办。
(四)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联动机制。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对需要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采取转办的方式办理;对需要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提请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变企业群众“多头跑”为政府部门“接力办”。
(五)规范业务流程。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细化制定公布事项流程图。申请人自愿向政务服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代办帮办事项需求,提交项目基本信息。政务服务部门安排专人与申请人沟通接洽,核实相关情况,签订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制定代办帮办方案,编制项目申报计划,指导申请人按序申报,统筹压减办理时间,协调部门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符合终止代办帮办条件的,签订《终止单》终止代办帮办。
(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1.旗政务服务局。在政务大厅设立“帮您办”窗口,选派受理工作人员,“帮您办”窗口负责项目受理,统一收件,统一发件,同时负责审批系统的受理和转办;为投资者提供涉及项目审批申报的各类业务咨询,指导投资者查阅相关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强与进驻各行政审批部门联系沟通,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对需要上一级部门办理的事项,提请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
2.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由旗发改委牵头,各涉审批部门配合,发改委对申请的“帮您办”项目进行代办帮办任务分配,每个项目明确代办帮办负责人,并且签订代办帮办相关协议书;按“五减一容缺”对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线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项目审批同步办理、划分阶段、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牵头组织召开“会商联审”会,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相关问题;负责代办帮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旗投资促进中心。接受投资企业的投资政策咨询并提供服务;承担全旗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代办帮办工作及完成一站式服务中心交办的代办帮办项目。
(七)强化监督考评。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申请人监督评价。推行社会公众监督评价,通过设置意见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开展评价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代办帮办服务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确保“帮您办”工作与相关改革工作协同配套、整体推进。旗政务服务局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代办帮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及时推广经验。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充分学习借鉴其它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创新方法,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案例,推动全旗“帮您办”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帮您办”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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