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圣圆煤化工产业园
5.项目建设规模:生产规模为300万t/a煤制油,其中建设1条220万t/a煤直接液化生产线,1条80万t/a的煤间接液化生产线
6.项目建设内容:煤直接液化系统包括煤粉制备、催化剂制备、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轻烃回收(含脱硫)、沥青成型7套装置;煤间接液化系统包括油品合成、油品加工2套装置;煤制气系统包括空分、煤气化、变换、酸性气体脱除、氢提纯(含干气制氢)5套装置,一方面为煤直接液化生产线提供氢气、另一方面为煤间接液化生产线提供合成气,同时为厂区现有18万t/a间接液化装置(829工程)提供合成气。环保系统包括硫磺回收、含硫污水汽提及酚回收3套装置;整个项目由17套主体生产装置以及中间产品及成品罐区、动力中心、给排水系统、循环冷却水场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装置组成。
7.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①大气环境:自厂址中心50km×50km的矩形范围。
②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③地下水:评价区面积28.46km²。
④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1km范围。
⑤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1km范围,评价范围总面积为16.75kkm²。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lzCWYrTfX0YsqbtyaFwZA 提取码: 8vd5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T1W_lGCIefuWPkUfw39rw 提取码: i3wk。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国能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邮寄地址:国能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7-8923668
电子邮箱:cong.ma@ceic.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国能(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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