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运行基本情况
(一)信贷投放情况
1、银行业运行 截至10月末,全旗驻地2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15.37亿元,较年初增加32.59亿元,同比增速5.67%;各项贷款余额493.16亿元,较年初增加4.44亿元,同比增速10.03%;综合存贷比48.57%,同比增加1.92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于旗驻地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提供贷款展期或续贷的安排,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提升信用贷款比重。截至10月末,辖内金融机构投向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4.44亿元,占全旗贷款余额57.68%,投向“三农”贷款余额为126.06亿元,占全旗贷款余额25.56%,为中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68笔、金额6.26亿元,延期还本付息贷款51笔、本金0.4亿元,纯信用贷款余额121.81亿元。(数据来源于旗驻地各金融机构)
二、“财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
1、利用财政贴息资金,使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融资困境得到有效缓解。财政综合保障中心加强政金合作,与辖内12家金融机构签订《普惠金融贷款贴息合作协议》,其中明确贴息贷款贴息前国有银行年利率不超过4.5%,城商行、地方法人机构、村镇银行年利率不超过4.95%。截至10月末累计为辖内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办理普惠金融贴息贷1191笔,财政累计贴息2260.21万元,普惠中小微企业贴息贷款余额19.81亿元。
2、保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机构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发放工作。截至10月末,全旗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93户,414笔共计0.18亿元,财政累计贴息357笔,金额119.29万元。存量乡村振兴贷款2598笔,金额8.38亿元,财政累计贴息0.55亿元。
(二)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拓展融资担保渠道,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主体融资增信。截至10月末,国企惠众担保公司累累计办理贷款担保162笔,担保金额3.58亿元。其中“政银担”合作模式119笔,担保金额2.33亿元,在保余额1.15亿元,小微企业在保余额1亿元,占比达到88%。
(三)发挥财政保障服务作用,提升融资对接质效,搭建伊金霍洛旗金融服务小程序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一站式服务。截至10月末,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827家,通过平台成功成功贷款1110笔,放贷金额22.51亿元,申贷获得率达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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