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拨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4〕715号)文件精神,我旗获批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现就相关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拟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一、本次拟拨付资金情况
根据审核结果,以下项目拟按补贴比例拨付资金:
1.内蒙古顺丰鄂尔多斯分拨中心建设升级项目,拟拨付资金700,394.80元。
2.京东鄂尔多斯分拣中心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拟拨付资金752,741.07元。
以上共计拟拨付资金1,453,135.87元。
二、剩余资金情况
本次拨付后,专项资金预计剩余1,476,864.13元,后续安排将按程序研究确定。
公示期为7天(自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477-8969503。
特此公示。
伊金霍洛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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