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结合文旅融合市级,深化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有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协调法治建设工作事务。二是落实责任到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年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定期学法制度。注重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集中学习日,学习《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政策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技能考试,目前共开展学习8次。充分利用互联网学习载体,利用鄂尔多斯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微信群、公众号等,开展宪法、法律政策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营造法治建设氛围。一是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宣传日、“4·26”知识产权日、安全生产、养老诈骗以及“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余份,使人民群众高度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宣传实效,加强“法治乌兰牧骑”建设,深入红庆河镇、新街等地组织完成了5场文艺演出,创作歌曲《荞麦花儿开》1部作品。演出内容紧密结合法治知识,通过生动有趣的表演形式,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充分利用全民阅读季、小镇音乐会全旗七镇农牧民文艺汇演、全旗歌手大赛、乡村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将法治宣传延伸至社区、乡镇等多场域,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扩展法治宣传范围。
(三)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案卷管理制度等8项依法行政制度。二是通过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代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并获取了关于农牧民群众需丰富文化生活、需展示才艺舞台等意见2条,现均已得到妥善整改。三是坚持重大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截至目前,已召开31次党组会议,对重大行政决策、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四是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重大决策均由律师提出法审意见,切实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营造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全年共审核合同8份,提出发审意见10条。
(四)严格依法行政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对案件的检查、调查、取证、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结案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办案过程必须做到文书齐全、规范,手续完备。现场检查记录、询问调查笔录必须记录清楚,定性准确;立案报告、送达手续、结案手续等均须使用文旅部统一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按要求详细填写清楚,并统一归档。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规范事前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的途径、程序、渠道等,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记录,保证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及时公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决定,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加强事后公开。
三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记录,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确保每次行政执法有记录、有归档,案卷齐全完整。严格记录归档,将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及时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2024年以来,开展各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68人(次),检查文化场所538家(次),开展各类联合执法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下达各类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完成整改5起。接到文旅市场投诉举报44起,均已妥善处置。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巡查,以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查出安全隐患388处并全部整改完毕。全国文化市场执法平台录入执法数据1595条,录入各类执法信息55条。
(五)全面发挥监管职能
2024年以来,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以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主线,以互联网上网服务、出版物、歌舞娱乐等场所清理整治为重点,全面维护我旗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件,其中:处罚娱乐场所8家,处罚网吧4家,处罚印刷厂10家,共计处罚罚款10000元,所有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推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行业场所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辖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市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种市场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市场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不够深入,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存在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文书填写不够严谨;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治运行,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监督,让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思想和行动指南,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加大工作强度,加快推进速度,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统筹部署文旅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二)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采取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贴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增强执法人员对文旅行业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文旅行业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三)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与伊旗农商行开展“政银合作”,实现部分审批事项在金融网点的便捷办理。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实推动文艺事业与民族工作的双向促进和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法路径,着力打造更多政治性强、内容丰富、具有北疆文化底蕴和各民族文化营养的文化形象和文艺作品。强化“乌兰牧骑+”与文艺演出的有效结合,充分运用各类惠民综合服务演出,发挥好“法治乌兰牧骑”“科普乌兰牧骑”阵地作用。
(五)强化文旅市场监管。
在继续加强文旅市场监管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我们将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频次,确保这些场所依法经营、安全运营。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工作,强化“管”的态势,形成“查”的合力,营造“严”的氛围,提高监管效能,净化文旅市场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执法人员的“四个意识”,不断完善执法和机关制度管理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共同维护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为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文明执法。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们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文化市场的秩序。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7日
上一篇: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