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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民政局关于无名受助人员骨灰认领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8-20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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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鄂尔多斯市特殊遗体处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伊金霍洛旗救助管理站2名无名受助人员骨灰寄存期限已届满。为切实维护逝者亲属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逝者基本情况

  (一)逝者一

  2018年9月,伊金霍洛旗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救助了一名约65岁男性,身高1.60米,自述张自孝,无法说清本人姓名、户籍地及家庭信息;经公安核查,未查询到该人有效身份信息。该人员在救助站供养期间,于2019年5月24日因病死亡。经公安机关多方协查走访,至今未能查明身份,未联系到逝者家属及利害关系人,遗体已依法火化,骨灰寄存于殡仪馆,现已寄存期满。

  (二)逝者二

  2018年5月18日,纳林陶亥镇派出所、民政办接收一名身份不明外来务工男子,自述高元生,河北省张家口蔚县人。经核实,其提供的身份证件系假证;该男子在伊金霍洛旗康阳医院救治期间,于2018年6月4日凌晨1时10分因病离世。公安机关已完成尸体勘验,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经多方核查未能查实其真实身份,按无主人员处置,遗体已火化,骨灰寄存于殡仪馆,现已寄存期满。

  二、认领事项

  请逝者近亲属、法定监护人、利害关系人或者知情群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等佐证材料,前往伊金霍洛旗救助管理站办理骨灰认领相关手续。

  三、逾期处置规定

  公告期满,仍无人员前来认领、也未提供有效身份线索的,将按照《鄂尔多斯市特殊遗体处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由殡葬服务机构依法实施节地生态安葬,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联系地址:伊金霍洛旗创业大厦B座9楼

  联系电话:0477‑8969182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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