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已完成阿勒腾席热镇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选取等相关筹备工作。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
地点:伊金霍洛旗辰元大厦A座701室
二、听证事项
阿勒腾席热镇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本次听证会共确定参加人员20名,具体名单按身份类别划分如下:
(一)居民用水消费者代表(4名)
李 慧,女,阿镇平安社区
白 霞,女,阿镇平安社区
张凤山,男,阿镇文明街社区
白生元,男,阿镇文明街社区
(二)非居民用水消费者代表(2名)
康 宇,女,阿镇平安社区
贾英杰,男,阿镇文明街社区
(三)人大代表(6名)
杨利锋,男,阿镇人民政府
王 蕊,女,阿镇新北社区,
蒋 娜,女,阿镇人民政府
武小丽,女,阿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
徐丽霞,女,乌兰淖尔社区工作人员
暴星延,男,阿镇南苑社区
(四)政协委员代表(2名)
高 春,女,阿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
斯仁吉德,男,阿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办
(五)政府相关部门代表(3名)
李晓东,男,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宋 锐,男,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
郝 静,男,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供水企业经营者代表(1名)
贺志刚,男,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七)专家学者(1名)
付建奇,男,退休
(八)旁听人员(1名)
孙蓉,女,王府路社区。
四、有关要求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会,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伊金霍洛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书面说明情况。
参会人员应遵守听证会会场纪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如实反映相关诉求,不得有扰乱听证会秩序的行为。
听证会过程中,参会人员应保守听证涉及的保密信息,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录音、录像、传播听证内容。
社会各界可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听证会相关进展,欢迎社会公众对听证会工作进行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伊金霍洛旗辰元大厦A座715室
联系电话:0477-8969197
电子邮箱:282233164@qq.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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