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鄂尔多斯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指南(试行)》(平安鄂尔多斯办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风电部分)、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光伏部分)。
建设单位:华电北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正能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合资成立内蒙古华电华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乌兰木伦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风电部分)建设70MW风电,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光伏部分)建设50MW光伏。风电部分和光伏部分共建1座新能源110kV升压站,新能源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制氢站,线路长度约15km。
项目总投资:风电部分静态投资为26600万元,光伏部分静态投资约29800万元,资本金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年限:2025/5至2026/5。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项目有直接、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可向以下单位反馈。
公示期:2024年 11月29日-2024年 12 月13 日
评估主体:伊金霍洛旗能源局
建设单位:华电北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正能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合资成立内蒙古华电华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磊 电话:14747176261
邮箱:653537208@qq.com
内蒙古正能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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