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直接液化升级示范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477-8923668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圣圆煤化工基地乌兰木伦工业项目区内
6.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规模为300万吨煤制油装置,其中新建一条22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一条80万吨/年的煤间接液化生产线。煤直接液化生产线包括煤制氢、煤液化、加氢稳定、加氢改质等,同时煤制氢为厂区现有18万吨/年间接液化装置提供气源。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包括合成气变换、合成单元、油品加工单元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_bVWp2FHjpgommx_ICONQ 提取码: huc8)。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工
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7-8923668
电子邮箱:cong.ma@ceic.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