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东方大厦项目一期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文件审核,现将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大厦项目一期销售许可证办理信息公示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所用广告、标语应向购房者明示该商品房销售许可信息。
附件1:东方大厦项目一期工程楼盘表
附件2:东方大厦项目一期工程价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