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隆泰汇力经贸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
为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就拆除伊金霍洛镇乃玛岱村三社煤炭物流集装站台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伊金霍洛镇人民政府决定自2024年03月26日起,对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玛岱村三社煤炭物流集装站台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同步清理建筑垃圾及堆放的各类杂物。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合法手续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建筑物属违章建筑,均应依法予以拆除。
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25日为主动自行拆除阶段,北京隆泰汇力经贸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应在此阶段自行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物,清理乱堆乱放物品。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25日为依法拆除清理阶段,自行拆除阶段未进行拆除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物,我镇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拆除。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隆泰汇力经贸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及该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的临时占有人需积极配合,相互周知。对拒不执行本公告,煽动群众闹事,谩骂、殴打或以暴力威胁、阻碍、抗拒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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