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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注销10个非煤矿山的公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2-07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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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485号)要求,鄂尔多斯市被列入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设非煤矿山开采规模管理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2021〕570号)文件,凡已设立的低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应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开采结构调整,尽快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原则上2023年12月底前仍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应当退出,采矿权到期不再予以办理延续等登记。经研究,原则同意对伊金霍洛旗良辰空心砖厂、伊金霍洛旗泰顺砖厂、伊金霍洛旗新庙鑫源粘土矿、伊金霍洛旗苏木布拉克砖厂、伊金霍洛旗精煤砖厂、伊金霍洛旗金润空心砖厂、伊金霍洛旗鸿信空心砖厂、伊金霍洛旗昌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空心砖厂、伊金霍洛旗利丰空心砖厂、伊金霍洛旗荣信空心砖厂依法予以关闭并注销矿业权,现就关闭非煤矿山企业有关事宜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关闭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一)伊金霍洛旗良辰空心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良辰空心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09127120048734,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9日。

  (二)伊金霍洛旗泰顺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泰顺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10027120055767,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3年6月8日至2014年6月8日。

  (三)伊金霍洛旗新庙鑫源粘土矿,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新庙鑫源粘土矿,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11077120114871,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2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四)伊金霍洛旗苏木布拉克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苏木布拉克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10067120068553,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3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17日。

  (五)伊金霍洛旗精煤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精煤砖厂,采矿许可证号:1527000731167,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07年1月19日至2009年1月19日。

  (六)伊金霍洛旗金润空心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金润空心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09097120034735,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2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7日。

  (七)伊金霍洛旗鸿信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鸿信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09067120024481,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4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1日。

  (八)伊金霍洛旗昌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空心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昌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10057120065488,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4年5月29日至2015年3月28日。

  (九)伊金霍洛旗利丰空心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利丰空心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10057120063449,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3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16日。

  (十)伊金霍洛旗荣信空心砖厂,矿业权人为:伊金霍洛旗荣信空心砖厂,采矿许可证号:C1506002009067130024482,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有效期:2013年4月7日至2014年4月7日。

  二、具体要求

  (一)上述企业在关闭矿山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停止一切生产及开采活动并自行拆除砖窑、砖机、采砂等建筑设备,待上述矿山关闭后,由旗自然资源局公告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对不按时拆除的企业,责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责令伊金霍洛旗良辰空心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良辰空心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泰顺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泰顺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新庙鑫源粘土矿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新庙鑫源粘土矿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苏木布拉克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苏木布拉克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精煤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精煤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金润空心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金润空心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鸿信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鸿信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昌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昌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空心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利丰空心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利丰空心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责令伊金霍洛旗荣信空心砖厂继续履行伊金霍洛旗荣信空心砖厂工业场地及采坑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

  在矿山关闭过程中,采矿权人要采取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关闭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管理职责,对以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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