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为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全旗落实了2022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乌兰木伦河2022年防汛责任人、各镇2022年防汛抗旱责任人,现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要严明防汛抗旱纪律,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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