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信访局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创新工作理念,坚持群众有理、工作有失、问题有解的“三有推定”工作理念,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力量和智慧。
“三有推定”的第一个推定是推定“群众有理”。在解决矛盾纠纷时,伊金霍洛旗信访局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努力做到多一些耐心、多一些理解、多换位思考,推定当事人的诉求存在合理成分,搭建化解平台,配套优质服务,让群众感受到解决问题的真情实意。例如,在处理“钉子案”“骨头案”时,我局坚持换位思考,多次接待信访人,详细了解其诉求,并根据其提供的问题线索和证明材料启动重新调查程序,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个推定是推定“工作有失”。在解决矛盾纠纷时,我们始终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推定之前的工作按照法治化要求、法治化标准还存在改进空间,坚持‘刀刃向内’,反思自身、优化机制,坚持每案必反思、每案必研究、每案必督促的“每案三必”,解决了多个信访积案。
另外一个推定是推定“问题有解”。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伊金霍洛旗信访局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举措,坚定化解信心、消除畏难情绪,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前置推定“事能解决”。在空间维度上“横向比较”,从时间维度上“纵向比较”,从法治角度上“一线贯穿”,让信访人能够“事心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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