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坚持从根本上着手,将信访代办制作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重要载体,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体推进,给群众吃下“定心丸”,努力将群众“忧心事”变成“安心事”。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旗级层面成立了由旗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旗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代办工作领导小组。镇村(嘎查、社区)两级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村(嘎查、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代办工作专班,对群众委托的代办事项,做到应代尽代、应办尽办。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全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继制定了《伊金霍洛旗信访代办工作实施方案》《伊金霍洛旗信访代办工作考核办法》《伊金霍洛旗信访代办员考核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切实提升信访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面落实代办员职责、人员、资金“三清单”和工作、业绩、报酬“三统一”,制定了《伊金霍洛旗信访代办员“以案补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代办员全面精准了解群众诉求,主动用心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旗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旗级信访代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阵地建设、以案补贴、聘用第三方力量等支出。各镇、各部门根据需要每年安排信访代办工作经费。聘请的信访代办员成功化解代办信访事项的,按照难易程度给予每件3000—10000元不等的以案补贴,特别疑难复杂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补贴。
上一篇: “智”创“伊”煤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