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伊金霍洛旗审计局坚持把大数据理念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着力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变审计人员“路上跑”为审计数据“线上跑”,变“现场找线索”为“带线索到现场”,进一步拓展了审计监督范围、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为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多措并举,搭建大数据审计工作平台。采取财政资金投、争取资金补、工作经费挤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软硬件建设投入,建设大数据分析室,配备安防监控、显示设备、高性能计算机、大容量硬盘等硬件设备,搭建审计数据分析平台,组建大数据分析团队,增强实战应用能力,有力促进大数据分析在审计中的应用,夯实了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审计基础。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大数据审计规范实施。制定了《审计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办法》《电子数据管理制度》《电子数据定期采集报送制度》等文件办法,对审计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行为进行了规范,对各类数据的获取、使用和管理作出具体要求,为开展大数据审计做好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考核,推动大数据审计高效落实。将大数据审计纳入目标考核,设立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建立健全激励倒逼机制,对大数据审计应用、大数据案例报送、大数据审计成果宣传等进行综合考评,努力营造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提升大数据审计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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