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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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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19年3 2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全旗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拟定全旗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全旗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

3.负责对房地产企业、物业进行行业管理,依法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管理工作。

4.负责全旗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

5.负责组织全旗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拟定全旗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平衡与城乡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6.负责全旗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规划验收,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城乡规划行为。

7.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建筑活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施情况。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企业入境登记备案的审查,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建设事业的强制性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评估。

8.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建筑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研究制定建筑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技术政策;参与拟定行业投资政策并指导实施,按有关规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人员的资质检查;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管理。

9.负责指导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10.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证的受理、初审;执行有关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和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和利用的计划;征收、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节能中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11.负责城市市政建设管理。组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和管理全旗城镇燃气、城市亮化等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

12.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预算编审办公室、城乡燃气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法规稽查办公室、项目前期办公室、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档案室12个职能股室,下设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污水处理厂4个二级单位。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事业单位

3

建筑节能和墙体改革办公室

事业单位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事业单位

5

污水处理厂

事业单位

6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2077.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19  万元,增长  1.9%,增加主要是由于工程量增加下乡次数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

支出预算  2077.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19  万元,增长 1.9%,增加主要是由于工程量增加下乡次数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207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77.7万元,占比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207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77.7 万元,占比 10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77.7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77.7  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1.6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8万元,增长13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8万元,增长13%。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编制增加。

1、公务接待费  3.6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02  万元,下降  0.4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8  万元,下降0.4   %。原因主要是1、由于基层减负年 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督查、 检查次数减少 随之公务接待费减少 。

2、由于城市建设规模逐步缩小,相应的聘请外来专家交流学习机会减少,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  万元,增长  2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 万元,增长2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3 万元,增长2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  万元,增20 %。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增加一辆,相应经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77.7  万元,比上年增加40.19万元,增长19 %主要原因工资福利费1720万元;工会福利费67.4万元;人员公用经费87.6万元;车燃费18万元;取暖费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17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 19  辆, 其中:主要领导用车1辆,执法执勤3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其他14辆。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共做了5项,分别为

1、水岸新城人行道铺装硬化工程专项业务费2200万元

2、公共场所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基本支出1000万元

3、伊金霍洛旗2017年宏泰馨园小区外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改专项资金2342.2251万元

4、水岸新城市政管网维修工程专项业务费1600万元

5、伊金霍洛旗巡防基地办公楼及攀爬楼新建项目基本支出57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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