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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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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5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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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国土资源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19年3月2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旗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国土规划。

3、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监督检查基层国土资源所行政执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管理执行情况;指导全旗国土资源来信来访案件的办理。

4、拟定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国家标准,指导、管理和监督土地征收、政府土地储备、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利用和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制度;会同农牧业部门监督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6、依法实施全旗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监测土地市场动态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测和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并进行依法查处;承担须经上报审批的各类用地、矿业权审批的审查报批工作。

7、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地籍登记和土地分等级估价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登记报批;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9、组织实施防治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保护;承担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依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勘查成果;组织实施测绘行业管理,进行测绘资格初审和报批工作。

10、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旗国土资源局设10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接待、督查、保密、保卫、后勤、机关财务、综合业务与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政策法规教育股

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宜;负责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办理来信来访,指导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信访工作;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对全旗国土资源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

3、综合规划股

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监督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测绘等专项规划。

4、土地利用与保护股

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收购储备、集体土地流转、作价出资及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负责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审批、农牧民宅基地审批;指导基本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5、地籍管理股

贯彻执行地籍管理办法和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及统计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承担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职责。

6、矿产资源管理股

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核查;初步审查矿业权延续、变更、抵押等申请;组织采矿权年度检查工作。

7、地质资源与环境管理股

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依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勘查成果;负责探矿权年检初审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核定管理工作;负责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8、土地整理复垦办公室

负责临时用地复垦绿化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土地复垦调研,参与拟定土地复垦管理办法;收储管理土地复垦保证金。

9、测绘管理股

负责对测绘成果的接受、管理和提供、利用;负责对辖区内测绘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测绘标志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10、土地报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农转征土地组件报批工作;负责将报件材料情况与旗政府及规划、发改、社保等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协调整理相关部门审核所需资料;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服务关系;承办各类上报审批报件中的相关技术报告;接受各项报批业务咨询。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60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57.5万元,增长11.5  %,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工资增加。

支出预算6608.6万元 ,比2018年预算增加757.5万元,增长11.5%,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及业务增多。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6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30.8万元,占比59.5%;上年结转2677.8万元,占比40.5%。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6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8万元,占比46.3%;项目支出3549.8万元,占比53.7%;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79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30.8万元,上年结转86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人员经费2716.2万元,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342.6万元,用于机构运转和业务费用。 

3.项目经费1726.54万元,用于专项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8万元,增长1.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6.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88万元,增长1.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2.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6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旗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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