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向旗委和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提 出工作建议,传达贯彻旗委和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
和部署。
(2) 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办理市委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事项。
(3) 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旗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 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信息处理、新 闻宣传等工作 。
(5) 对旗委和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司法等机关和部 门进行沟通联络。
(7) 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8)办理旗委和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 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 织协调反复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旗委巡察机构于2017年4月份成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17〕7号)和《鄂尔多斯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鄂党发〔2017〕2号)精神,设立了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委巡察办)和2个常设巡察组、2个机动巡察组,旗编办配套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旗委巡察办为旗委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独立编制机构。2018年,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
(2)独立核算机构。2018,独立核算机构1个。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8 年,本单位人员编制 5 个,其中:工勤编制 5 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8 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 22个,比上年增加 10 个。其中:在职人数 22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 年,单位收入与支出与年初预算执行率是 100%,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63.8 万元,比上年增加了 292.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17 年 4 月份新成立的,所以本年度的收入及支出高于上年度。2018 年,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57.82 万元,比上年增加了 286.7 万元,主要原因
是本单位 2017 年 4 月份新成立的,所以本年度的收入及支出高于上年度。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64.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3.8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5万元;支出总计364.0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92.68万元,增长410.00%;支出总计增加292.68万元,增长410.00%。主要原因:本单位于 2017 年 4 月份新成立,所以本年度的收入及支出均高于上年度。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6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8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8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4.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25万元;支出总计364.0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2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2.98万元,增长412.10%;支出增加
292.98万元,增长412.10%。主要原因:本单位于 2017 年 4 月份新成立,所以本 年度的收入及支出均高于上年度。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8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15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7年4月份新成立,本年较上年产生费用的月份增加了4个月,所以导致费用上升。;公用经费17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增加13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7年4月份新成立,本年较上年业务量增加,所以导致费用上升。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3.6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2万元,完成预算的8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85万元,完成预算的8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74.4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由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得费用支出较预算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5.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5万元,占99.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7.74万元,用于购买公务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28.87万元,较上年增加57.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巡察公务用车短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开支及维修保养支出,车均运维费1.78万元,较上年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巡察业务工作量加大,车辆使用率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比2017年增加0.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多于去年。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8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及各盟市调研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99万元,比2017年增加130.21万元,增长284.4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7年4月新成立,本年度业务工作量多于上年,导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6万元,比2017年6.91万元,增长613.2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7年4月新成立,本年度业务工作量多于上年,导致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佳 联系电话:0477-869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