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运行基本情况
(一)信贷投放情况
银行业运行。截至7月末,全旗2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14.03亿元,较年初增加31.25亿元,同比增速7.98%;各项贷款余额494.53亿元,较年初增加5.81亿元,同比增速18.13%;综合存贷比48.77%,同比增加4.19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于旗驻地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提供贷款展期或续贷的安排,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提升信用贷款比重。截至7月末,辖内金融机构投向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5.76亿元,占全旗贷款余额57.78%,投向“三农”贷款余额为123.97亿元,占全旗贷款余额25.07%,为中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64笔、金额2.9亿元,延期还本付息贷款43笔、本金0.3亿元,纯信用贷款余额121.94亿元。(数据来源于旗驻地各金融机构)
二、“财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
1、利用财政贴息资金,使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融资困境得到有效缓解。财政综合保障中心加强政金合作,与辖内14家金融机构签订《普惠金融贷款贴息合作协议》,其中明确贴息贷款贴息前国有银行年利率不超过4.5%,城商行、地方法人机构、村镇银行年利率不超过4.95%。截至7月末累计为辖内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办理普惠金融贴息贷1173笔,财政累计贴息1906.06万元,普惠中小微企业贴息贷款余额19.68亿元。
2、保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机构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发放工作。截至7月末,全旗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92户,410笔共计0.18亿元,财政累计贴息357笔,金额119.29万元。存量乡村振兴贷款2581笔,金额8.25亿元,财政累计贴息0.52亿元。
(二)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拓展融资担保渠道,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主体融资增信。截至7月末,国企惠众担保公司累计办理贷款担保158笔,担保金额3.43亿元。其中“政银担”合作模式117笔,担保金额2.16亿元,在保余额1.12亿元,小微企业在保余额0.97亿元,占比达到87%。
(三)发挥财政保障服务作用,提升融资对接质效,搭建伊金霍洛旗金融服务小程序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一站式服务。截至7月末,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804家,通过平台对接成功贷款1101笔,放贷金额22.40亿元,申贷获得率达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