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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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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28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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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我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强化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发展的目的,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概述

  2011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旗委、旗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形式、优化地区发展环境和构建人民群众满意政府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效抓手,不断创新公开方式、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旗委常委、纪检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旗长、政府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旗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部署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各镇、旗直各有关部门也确定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旗委组织部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中予以推进,为全旗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借鉴兄弟旗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等内容,制定了相应工作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对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按程序审批后予以公开;对旗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群众较为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由政府或部门新闻发言人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积极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三)强化队伍建设。配备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各镇、旗直部门政务公开负责领导、专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均在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同时要求人员调整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落实,人员调整有延续。

  (四)强化监督考核。制定《伊金霍洛旗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并列入旗实绩考核体系,定期对全旗各镇、旗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评定,为全旗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违规有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交流培训。积极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认真学习、总结和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同时,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全旗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工作绩效均有了明显提高。2011年,我旗举办各类培训2次,培训人员270多人次。并建立了QQ群经常沟通相互交流。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全旗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数611条,其中,旗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22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9条;人事劳动类信息37条;财政类信息20条;其它类信息388条)。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文本、程序,妥善处理相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2011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我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力量依旧薄弱,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与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报送、考核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得不到保证;三是一些单位的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缺乏刚性规范,随意性较大;四是整体发展不平衡,各镇之间,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水平差距比较大;五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和为民办实事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为打造廉洁政府、阳光政府提供有力保证。

  (二)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旗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镇、各部门网站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同步发布。制订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三)逐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条例》要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加大对各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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