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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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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伊金霍洛旗政府门户网站和“伊金霍洛林草”微信公众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印发《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明确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与旗政务服务局的业务沟通,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发布及其他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868125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方面,结合林草工作实际,重点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及实施、林草政策法律法规、林草项目建设、林草资源管护、生态提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年通过伊金霍洛旗政府门户网站和“伊金霍洛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方面,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实行逐级审核把关的保密审查机制,按照“提出、审核、审批、实施、反馈、归档”的程序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向申请人及时准确公开。通过网页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所属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各股室负责人、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分级签署审核意见,重大事项须提交党组会讨论后方能公开,最终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其他应公开但无需通过网页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务信息,参照前述逐级审核程序,将纸质文档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栏依法公开,公开完成后将公开的审核表及全部公开内容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由所属股室自行归档保存,做好登记,同时向局办公室备案一份。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伊金霍洛旗政府门户网站、“伊金霍洛林草”微信公众号、单位公示栏、审批大厅服务窗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本着依法行政、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及内容进行认真梳理,选好、选准公开的内容,做到按制度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完整。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处理工作,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4次,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林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按要求组织各分管领导、二级单位负责人和股室联络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伊金霍洛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工作要求,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注意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及时对旗级反馈问题和监测出的错敏信息进行整改,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在公示的同时做好监督反馈工作,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反馈电话和办公邮箱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8.85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缺乏全面性,其中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各二级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部门工作;二是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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