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征地告知
伊政告字〔2022〕6号
札萨克镇塔日雅柴达木村、乌蹬柴达木村、台格嘎查村、 贵勒斯太村、髙勒庙村、巴音盖村、银盘河村、塔尔河村、 哈日木呼尔村;乌兰木伦镇木都希里村、哈沙图村、曼斋 庙村、明安木都村、巴日图塔村;伊金霍洛镇乃玛岱村、 斋森召村、石灰音苏莫嘎查、布拉格嘎查、沙巴日太嘎查; 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海勒素壕村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拟征札萨克镇塔日雅柴达木村、鸟蹬柴达木村、 台格嘎查村、贵勒斯太村、高勒庙村、巴音盖村、银盘河村、塔 尔河村、哈日木呼尔村;乌兰木伦镇木都希里村、哈沙图村、曼 斋庙村、明安木都村、巴日图塔村;伊金霍洛镇乃玛岱村、斋森 召村、石灰音苏莫嘎查、布拉格嘎查、沙巴日太嘎查;纳林陶亥 镇淖尔壕村、海勒素壕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 用于鄂尔多斯蒙西正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台铁 路项目用地,具体地类的面积为7383亩。
从征地告知书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收的土地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 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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