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征地告知
伊政告字〔2021〕4号
乌兰木伦镇曼斋庙、乌兰木伦、布尔台格、巴日图塔、苏勒德霍洛、明安木独、补连塔、上湾村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拟征收乌兰木伦镇曼斋庙、乌兰木伦、布尔台格、巴日图塔、苏勒德霍洛、明安木独、补连塔、上湾村部分集体土地及土地上的建(构)筑物, 用于神东中心矿区二期供水工程项目用地,具体地类的面积为435亩。
从征地告知书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凡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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