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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5年6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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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锅炉变更项目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

伊金霍洛旗澎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变更)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711.35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设置2台12t/h(单台)的燃气锅炉(一用一备),以及换热器、软水装置、循环水泵等相关附属设施。用于浓水处理系统提供蒸汽。

1、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锅炉废气由1根12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锅炉排污废水、软水制备排污废水均排入园区废水处理厂隆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直流冷却、洗涤(循环冷却)用水标准,最终回用于隆基生产用水。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废水处理厂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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