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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5年3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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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3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选厂储煤棚扩建项目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乎尔村三社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选厂厂区内

鄂尔多斯市新宇泰煤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建设内容:本次新建2座洗煤厂房(储煤棚)总用地面积为47683.48m2,分别为:2#洗煤厂房建筑面积27610.38㎡,3#洗煤厂房建筑面积15800.81㎡,不涉及洗选工艺,洗选规模不变。新建办公设施一座,建筑面积236.25㎡,新建消防通廊一座建筑面积4036.04㎡。本项目占地位于现有选煤厂预留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为车辆运输粉尘、原煤装卸、堆存引起的扬尘。项目车辆运输粉尘通过降低行驶速度、厂区洒水、运输车辆遮盖苫布、路面定期清扫等方式降低无组织粉尘。全封闭储煤棚内各设有水雾喷淋1套。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可保证项目排放粉尘可满足粉尘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洒水由原煤吸收,无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设施化粪池进行收集后拉运至附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车间内设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声,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油桶、办公生活垃圾,均依托现有设施进行处理。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2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末煤分选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工业场地内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

内蒙古宝钜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建设内容:改造洗煤厂现有南旁路筛选系统,新建1套分选能力为2.6Mt/a的ZM末煤干选系统,配套环保工程及辅助工艺设备

1、废气:本项目筛分、干选机置于全封闭车间内,且设备均设置集尘罩,集尘罩收集效率为90%,产生的煤尘经集尘罩收集,通过各自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20426-2006)限值要求。
2、废水:生产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工作人员全部由煤矿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设备均置于全封闭车间及封闭廊道内,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煤尘,收集后掺入产品煤外售;ZM干选系统选出矸石暂存于储煤棚内,全部用于霍洛湾煤矿井下回填;产生少量废机油,暂存于煤矿现有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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