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金霍洛旗第四季度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鄂尔多斯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文件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以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及各行政村居民主要集聚区周边为重点,伊金霍洛旗积极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进行第四季度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摸排。经过认真摸排,我旗未发现农村牧区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公众对反馈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477-8969038进行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