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欢迎您!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 www.yjhl.gov.cn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10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08:41:00

字号:

保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
  邮    编:017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绿色氢能关键装备实证研发中心项目

伊金霍洛旗空港物流园区纬十一路北,纬十二路南,经三南路西,中央生态大道上行线东

氢检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昱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30034.40m2,主要建设PEM水电解制氢测试生产1条,碱性水电解制氢测试生产线1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集装箱式模块安装测试系统,碱液回收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池等。

1、废气:氢气通过放空管排放,放空管上设有阻火器,防止火种的侵入。氧气通过放空管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过滤器反冲洗排水和气液换热器产生的游离水)排入园区现有的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阿镇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底噪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废活性炭更换后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不在厂区暂存;废滤芯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经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理;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蒙ICP备120021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70014

蒙公网安备 15062702000137号

邮箱:yjhlqzwgkbgs@163.com  网站支持IPv6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477-8582238(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