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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拟批准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4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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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编:017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铁煤集团内蒙古东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处理项目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东新公司工业场地内

铁煤集团内蒙古东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永鑫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占地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东新公司工业场地内,不新增占地。新增矿井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500m³/d,主要由多介质过滤器、超滤装置、反渗透系统等组成,净水制备率为80%,扩建后地面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740m³/d,处理后的井下疏干水中98.09m³/d用作员工生活用水,剩余1151.25m3/d排入鄂尔多斯市圣圆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收集后综合浓水(312.33m3/d)用于矿区地面及道路洒水、绿化。

 

 

 

 

 

 

 

 

本项目仅为矿井涌水处理项目,项目水处理工艺不含生化工艺,无恶臭气体产生,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废水产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浓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地面及道路洒水降尘、绿化。

废超滤膜元件、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

主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承办: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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