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8969054
传 真:0477-8969054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伊金霍洛旗分局
邮 编:017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车家渠温室大棚基础建设工程 |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车家渠村二社 |
伊金霍洛旗园林绿化中心 |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各类蔬菜大棚8座,建筑面积8732.00m2,项目配套附属设施387.25㎡,项目建成后,年可为伊康两地市民供应绿色蔬菜20万公斤。 |
1、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 3、噪声:产噪设备室内布置,做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固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分拣产生分拣废物、废弃农膜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理。有机肥包装袋由施肥人员在使用后收集,不在田间地头等随意丢弃,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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