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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

来源: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19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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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创业培训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脱贫人口(16周岁以上)、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培训(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网络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给予1000元创业培训补贴。其中改善企业培训为上述经营就业重点群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处于创业期两年内的创业者参加。

  二、职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脱贫人口、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业。

  (二)培训专业

  根据职业分类大典目录(工种)分为A、B、C三类,A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800元;B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300元;C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600元。达到基本课时及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基准培训补贴+超出课时部分补贴。未达到基本培训课时的,按实际培训课时给予补贴,但课时标准不得少于56课时。培训专业涉及中式烹调师、面包烘焙、计算机操作员、小儿推拿、母婴护理(月嫂)、化妆师、美容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电工、焊工、手工编织、刺绣品制作、餐饮服务、保洁等专业。

  三、个人创业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贷款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指未偿还的贷款);在伊旗境内有自己正在营业中的实体店;就业部门和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贷款最高额度:个人贷款最高20万元。

  (四)贷款期限及贴息标准:贷款期限为3年,新发放的个人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个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贴息。

  四、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政策

  (一)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认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

  (1)当年新招录用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 (2)企业与新聘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企业为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4)小微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贷款最高额度: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

  (三)贷款期限及贴息标准:贷款期限为2年,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贴息。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农牧民工(返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及入乡人员(指具有一技之长或掌握前沿科技的入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科技人员)留乡人员(指未转移就业的留乡农村牧区劳动力)、残疾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企业对新录用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全额培训补贴。企业对新录用的其他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岗和转岗转业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全额培训补贴。

  企业职工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参加在岗和转岗培训,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全额培训补贴。企业技能岗位职工参加年度安全技能培训,经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每年按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人均200元培训补贴。

  企业新录用职工(包括新录用并且签订2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人员)和转岗转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可提高到每年不低于6000元,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制培训工作。

 

 

                                                           业务咨询电话:8691941   869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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