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相关规定,经过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拟同意以下2名人员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若有诬告陷害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来电或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电话:0477-8691929 0477-8691921
联系地址:创业大厦B座409室
邮政编码:0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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