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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组织学习《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

来源: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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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规范和加强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异常工况安全处置意识和能力,指导企业科学稳妥应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5月10日,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在分会场参加应急部召开的《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视频宣贯培训会议,旗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银,七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部长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应急管理部安全监管监察学院(青岛)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教员酒江波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进行宣贯,详细介绍了《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紧急处置的基本要求、处置原则等内容,强调了精细化工、硝酸铵、合成氨、过氧化氢等相关生产使用企业异常工况安全处置要点,对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异常工况的安全处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指出应急管理各级部门和相关化工企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精神。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监管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宣传培训,深入理解、全面掌握《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要求,提升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二是要组织企业认真对照《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建立健全异常工况处置制度,规范异常工况处置程序,提高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能力;三是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的监督指导,确保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相关要求落地落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会议要求相关企业做好生产过程中异常工况的安全处置工作:一是要做好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二是要在日常工作中,对照异常工况情形,进行风险评估,建立或明确紧急处置程序,开展针对性培训和演练;三是要加强日常生产作业中的指导,保证出现异常工况时能够取得良好的处置效果,从根本上避免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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