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支持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制定。
二、发展目标
重点实施湿地保护恢复与治理,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伊金霍洛旗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科学修复退化湿地,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
三、总体架构
第一章为项目区概括;第二章为湿地资源现状及评价;第三章为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第四章为总体布局;第五章为湿地保护体系规划;第六章为湿地管理体系规划;第七章为重点建设项目;第八章为效益分析;第九章为保障措施。
四、主要建设内容
前期开展全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调查、启动湿地监测站建设、开展外来物种侵入调查;远期开展实施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生态补水及湖泊水面水质改善工程、开展智慧湿地建设、全旗范围开展湿地保护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湿地科研监测工作。具体为以下六方面:一是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建设;二是湿地资源检测调查;三是建立湿地监测机构;四是建立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五是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六是湿地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起草完成了《伊金霍洛旗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草案解读说明。公开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如有疑问或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
联系单位: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达尔扈特路与文明西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70米
联系人:陈艺凯
联系电话:18647760211
电子邮箱:583358549@qq.com
相关文件:《伊金霍洛旗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