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伊金霍洛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利用总体规划》
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
拟决策事项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2021年5月14日)、《伊金霍洛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4月)等。
拟决策事项适用范围:全旗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伊金霍洛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利用总体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伊金霍洛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利用总体规划》的支持态度?
2.您对《伊金霍洛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伊金霍洛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
联 系 人:吴星宇
联系电话:0477-8681254
手 机:15894925705
工作邮箱:3119039254@qq.com
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