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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伊金霍洛旗医保基金监管“八项措施”,守护你的“看病钱”“救命钱”

来源: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3-09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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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伊金霍洛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八项措施》(伊政办发〔2026〕14号),聚焦医保基金安全,压实全链条责任,筑牢基金监管防线。以下为核心要点解读,一看就懂!

  一、文件核心目标

  构建“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机构主责”的齐抓共管格局,严惩欺诈骗保,堵住监管漏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守护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二、八项措施核心要点(重点标注)

  1. 政府统筹:顶层发力,层层压责

  旗政府将医保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

  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机构主责”监管格局。

  2. 医保部门:主体监管,精准发力

  旗医保局履行主体责任,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专家审查”多形式监管。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3. 卫健部门:源头管控,规范诊疗

  • 监管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将医保合规纳入医院绩效考核、评审评价。

  • 督促医院健全内控,杜绝过度医疗、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管控药品配送履约。

  4. 市场监管部门:管住流通,规范经营

  • 严查医药价格违法、药品流通违规,规范执业药师管理。

  • 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违规套取医保基金。

  5. 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约束,守好底线

  • 健全内部医保、财务等管理制度,开展医保政策、医德医风培训。

  • 主动抵制欺诈骗保,常态化自查自纠,确保基金合规使用。

  6. 部门联动:线索互通,联合惩戒

  • 建立医保与卫健、市监、公安等部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 一案多查、结果反馈,形成监管合力,杜绝监管盲区。

  7. 专项整改:限期销号,从严督办

  • 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与时限,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

  • 每月20日前报送整改进展(联络人:杨乐,电话:0477-8684530),整改不力将约谈问责。

  8. 长效机制:标本兼治,常态监管

  • 健全“风险预警+日常监管+责任追究”全链条制度。

  • 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杜绝问题反弹。

  三、总结

  此次“八项措施”明确了政府、部门、定点机构的三级责任,通过智能监管、部门联动、刚性整改,全方位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八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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