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减少餐饮行业油烟和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城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和油水分离器安装补偿实施方案》。
二、补偿机制
(一)补偿对象
明确将阿镇中心城区内依法注册、正常经营,但存在设备未安装或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纳入补偿范围,且需在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并通过验收,通过时间限制和资质要求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二)补偿原则
1、公平合理:综合设备市场价格、安装成本及使用周期等因素,制定科学补偿标准,保障餐饮单位实际投入与补偿金额对等,避免“一刀切”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2、分类分级:从经营面积(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设备规格(排风量、处理能力)、经营规模(座位数)等多维度细化补偿档次。例如油烟净化设备按面积与排风量组合设定标准,油水分离器从处理能力和经营规模双维度划分,提升政策适配性。
3、先安后补:强调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是申请补偿的前提,防止商户仅为获取补贴而虚假安装,确保设备真正投入使用并发挥环保效能。
4、合规发票:以正规发票作为补偿计算依据,要求发票信息与设备安装时间、品牌型号等完全匹配,从源头杜绝虚报冒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三)补偿标准细则
1、油烟净化设备
(1)小型餐饮单位:经营面积<150㎡,安排风量分档补偿。如排风量<5000m³/h 补偿 40%(最高 3000 元),>8000m³/h补偿50%(最高4000元),引导小商户按需选择设备规格。
(2)中型 / 大型 / 特大型单位:随经营面积扩大,排风量补偿档位和金额上限同步提升。如特大型单位(>3000㎡)排风量>25000m³/h 时,补偿 45%,最高可达 16000 元,匹配大型餐饮高排放需求。
2、油水分离器
(1)按处理能力:低处理能力(<5m³/h)适配小型商户(<100㎡)补偿40%;高处理能力(>15m³/h)面向大型商户(>300㎡)补偿50%,依据污水产生量精准补贴。
(2)按经营规模:微型餐饮(<20座)统一补偿 35%(最高1500元);大型餐厅(>150座)补偿 50%(最高8000 元),兼顾不同规模商户设备投入差异。
三、执行流程与监管体系
(一)验收程序
1、时间规划:设备安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月底集中验收,通过明确时间节点督促商户按期完成改造。
2、验收流程:采用“商户申报 - 现场验收 - 监督审查”三级机制,检查设备品牌、安装、运行等全环节,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确保设备安装质量达标。
(二)补偿申请流程
1、材料提交:商户需提供发票、合格证明、验收报告等材料,材料真实性直接影响审批结果。
2、审核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实地核查,通过后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流程公开透明。
3、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偿款拨付至商户指定账户,完成闭环管理。
(三)监督管理
1、定期检查:对已获补商户开展设备运行抽查,闲置、损坏或违规使用设备者将被责令整改,严重者追回资金并处罚,保障设备长效运行。
2、违规追责:对虚假申报、骗取补贴的商户,全额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维护政策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