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强化湿地保护修复的决策部署。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稻田、麦浪、青纱帐、湿地都可以成为城市风景。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同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入海口考察时强调,不能让湿地受到污染,也不能打猎、设网捕鸟。2022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指出,古往今来,人类逐水而居,文明伴水而生,人类生产生活同湿地有着密切联系。大会以“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共谋湿地保护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伊金霍洛旗在湿地保护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组织实施了城郊湿地恢复工程等。但从整体来看,湿地管理工作薄弱,保护和发展的关系难以协调,保护治理投入不足,全民对湿地保护的意识还比较浅薄,湿地资源保护压力越来越大,湿地保护的形势严峻。特制定《伊金霍洛旗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制定的必要性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和“物种基因库”,是极其重要和特殊的生态系统,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美化环境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
三、《规划》制定政策支持
《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大,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2016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全国人大,2013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2022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2017年修改);《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2016年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 年修正);《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项目区概况、湿地资源现状及评价、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总体布局、湿地保护体系规划、湿地管理体系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九章内容,其中第一章项目区对概况涉及的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进行了阐述;第二章湿地资源现状及评价概况主要介绍了湿地类型、面积与分布、湿地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特征、湿地保护、管理与利用现状、湿地面临的威胁、湿地保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必要性;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在指导思想、规划理念、基本原则、规划依据、期限、目标6个方面的内容;第四章《规划》的总体布局主要围绕区域布局原则、湿地功能区划、规划布局三大体系进行具体的规划。第五章湿地保护体系规划涉及重要湿地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第六章湿地管理体系规划,湿地保护、恢复管理及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湿地红线管理规划等四个方面;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内湿地调查监测建设和科普宣传建设两方面;第八章效益分析中三个生态、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第九章保障措施内的政策法治保障、组织管理保障、资金筹措与保障、社会保障、技术保障、宣传保障。
五、《规划》发展目标
为重点实施湿地保护恢复与治理,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伊金霍洛旗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科学修复退化湿地,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前期开展全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调查;启动湿地监测站建设;开展外来物种侵入调查;远期开展实施鄂尔多斯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生态补水及湖泊水面水质改善工程;开展智慧湿地建设;全旗范围开展湿地保护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湿地科研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