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产业,促进伊金霍洛旗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营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良好的创新环境,制定《伊金霍洛旗支持引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人才政策》,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生产需求,激发人才的活力和动能,补充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向重点区域集中、向重点企业集聚。
二、主要依据
依据参考《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鄂尔多斯市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 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鄂党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政策》坚持高精尖缺导向,既注重招引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等“领头羊”,也重视引育青年科技人才、高校毕业生等生力军。从招工留工,技能提升,生活配套服务,校企人才智力合作,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工政策五大方面出台13条措施,全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招工留工方面,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各类产业人才,由企业推荐分级分类给予5万至4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可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限价住房;给予1万至5万的招才引智补贴。技能提升方面,对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生活配套服务方面,主要在产业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就学教育、医疗生育、社保政策、户籍政策、交通费用、其他生活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校企人才智力合作方面,制定院校合作政策、社会实践政策,根据院校冠名班、订单班实际到合作企业就业人数、比例等给予院校1000元/人的经费补贴,给予参加社会实践大学生餐饮补助和交通补贴;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工政策方面,对在我旗注册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给予最高50万元落户奖励。
四、制定过程
《政策》于2023年2月,由伊金霍洛旗人社局起草,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研究论证,同时按照程序向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经过专家论证、听证程序及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伊金霍洛旗支持引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人才政策》
四、文件施行日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
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