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于2023年11月8日正式印发,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充分发挥伊金霍洛旗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突出特色,改革创新,在工作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二、制定依据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联合转发的自治区文旅厅等厅局《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文旅发〔2023〕6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概况、工作基础、试点目标、试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概况。立体化整合伊金霍洛旗产业、资源、区位等多方优势,助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第二部分为工作基础。详细介绍了伊金霍洛旗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和优势,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主要内容有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乡村内生动力;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文旅产业体系健全,业态多元特色鲜明;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夯实村民就业保障;乡村文化空间集聚,文旅项目效益突出;乡村基础设施健全, 创新管理环境模式;结合优势统筹发展,优化整合文旅资源;扎实落实土地政策,文旅用地模式多元8个方面。
第三部分为试点目标。结合我旗实际,介绍了具体的可评估、可量化的目标。主要内容有加强政策引领,健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机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牧民增收就业;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强化乡村生态环境、人文历史和自然风貌保护4个方面。
第四部分为试点任务。根据我旗特色,突出自身优势,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创新性,体现产业特色的工作计划及任务。主要包括坚持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双效统一 社会效益优先、做强乡村特色农牧文旅产业、加强农牧区基层文旅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引领、释放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效能、探索乡村文化旅游产业用地模式、发挥区域特色文化产业优势8个方面。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我旗政策、资金、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主要包括组织保障、项目支撑、资金保障、人才蓄能、政策筑基、宣传兴势6个方面。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