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伊政发〔2021〕33号),于2021年7月27日正式印发。现就《伊金霍洛旗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旗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主要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内自然资函〔2021〕239号)和《鄂尔多斯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鄂自然资发〔2021〕326号)为依据,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我旗地质灾害基本概况、地质灾害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和重要防治区域、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地质灾害基本概况。伊金霍洛旗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业开发活动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地面塌陷、崩塌等地质灾害。全旗境内存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崩塌、不稳定斜坡三种类型。其中地面塌陷与崩塌是对全旗社会与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地质灾害类型。
(二)地质灾害预测。预计2021年我旗将是一个气温稍高和降水偏多的年份,但汛期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较往年依然易发多发。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地段,年降水量最多主要集中在5—9月。在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土、矿区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和重要防治区域。重点防范期:每年汛期即5月-9月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期。重点防治区域:各镇地质灾害分布不均,集中分布于乌兰木伦镇和纳林陶亥镇2个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表现出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的特点。地面塌陷隐患点全部分布在煤矿采空区;崩塌隐患点分布于筑路切坡和建筑切坡处;不稳定斜坡则分布于露天采矿的砂土、弃渣排土场上。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实施;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合力;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五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执行标准
各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城管、公路、铁路、教育、文旅、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部门责任。
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解读人:张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