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旗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2〕30号)精神,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决扛牢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遵循新发展理念,聚焦产业兴旺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这一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科技驱动,全面推进一产重塑计划,紧扣“良种、良田、良企、良策、良才”五大关键,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全面提质增效,推动农牧业绿色、优质、高端、高效发展。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夯实现代农牧业发展根基;全面优化结构调整,高质量构建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推进全产业链建设,高质量构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强化创新驱动,高质量构建农牧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体系;激发改革发展活力,高质量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5个方面具体内容。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项目支撑、加强督查考核4个方面具体内容。
原文链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解读人:苗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