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园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伊金霍洛旗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0日
伊金霍洛旗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37号)和《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请示》(鄂农牧字〔2020〕116号)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旗农业发展向优质高效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调结构、转方式、创品牌,创新推进农村牧区各项改革,激发农村牧区更大活力,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为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通过建立并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乡村生产力布局制度,在稳定基本耕地基础上,改善耕地的基础设施和土壤地力,推进高产、优质、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增加产量,推动我旗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22年,全旗农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树立,要素配置、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管理方式明显优化,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亿公斤左右,主要农作物良种化率稳定在9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化肥、农药亩均用量分别减少到14.23千克(折纯量)、135.8克(商品量)。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效益明显提高,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品牌为核心的农产品品牌格局。玉米全产业链产值稳定在2.4亿元;瓜果蔬菜全产业链产值达到0.35亿元;杂粮杂豆全产业链产值达到0.5亿元;马铃薯全产业链产值达到0.3亿元。大力支持家庭牧场、公司化养殖场、养殖大户发展,到2022年白绒山羊存栏量达45万只以上;生猪养殖10万头以上,肉牛养殖1万头左右,年产各类肉类2万吨,实现年产值14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1.严格耕地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利用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控制未利用0地开垦,依法加强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行占优补优,坚守耕地数量红线和质量底线,确保到2022年,全旗耕地不低于50.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保持在21万亩,“两区”划定面积稳定在18万亩。(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各镇)
2.稳定粮播面积。围绕市场导向,继续实施“稳粮优经扩饲草”战略,以引入好品种、推广好方法、确保好品质、打造好品牌、争创好效益为主要建设内容,逐步调整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和比例。在做好设施农业园区产、供、销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每年以100亩左右的建设速度稳步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每年以1000亩左右的建设速度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并在种植项目方面要进行全面优化,不仅要巩固好蔬菜、花卉等常规项目的发展成果,还要积极探索经济作物新型种植项目,力求设施农业、现代农业效益得到有效增加和充分体现。到2022年,全旗农作物总播面积稳定在50万亩左右,稳定形成年供绿色蔬菜8500吨,小杂粮1500吨,亩产量达400千克以上的中草药材种植面积达2000亩,粮经饲比例调整为62:3:3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亿公斤左右。(农牧局)
3.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抓好生猪生产保供工作,落实生猪扶持政策,支持推进乐享百万头生猪养殖园区建设,推进哈达图淖村等生猪养殖主体的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养殖体系建设。继续提升敏盖白绒山羊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白绒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云东养殖园区、敏盖白绒山羊养殖园区为主,培育和保护敏盖白绒山羊优质种群。力争到2022年生猪存栏量达到10万头以上,白绒山羊存栏量达40万只以上。(农牧局)
4.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建立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耕地质量年度监测,实现耕地质量定级工作动态更新,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4个等级(别)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
5.推进绿色兴农。一是主要大宗农产品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完善的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到2022年,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二是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22年,农产品旗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旗镇两级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争取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生产的主要农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地生产的主要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四是推进高效节水行动,到2022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万亩,全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五是实施化肥负增长行动,到2022年,全旗化肥总用量从2015年的0.34万吨降到0.21万吨以下,肥料综合利用率均达到46%以上,其中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基本建立化肥科学合理使用制度。六是实施农药负增长行动。到2022年,农药综合利用率达到45%以上,农业农药使用量由2015年的90吨降到2022年的65吨以下,全旗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基本建立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的制度。七是提高秸秆利用率,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防止秸秆不合理利用对农业环境带来污染,秸秆资源化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八是推广高标准加厚地膜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以镇为单位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地膜基本资源化利用。九是继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农牧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6.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开展农机装备升级,依托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积极推进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加快农机装备、农机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探索耕、种、收机械化作业全程托管的新型社会化农机服务模式。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的培训,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和示范性强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联合社。到2022年,全旗建立农机服务组织22个,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农机局)
7.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制定完善农业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有效应对干旱、洪涝、冰雹等自然灾害。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加快完善我旗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数字化平台。完善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能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全面提高植物保护水平。到2025年,全旗农作物病虫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中长期达85%以上。(应急管理局、农牧局、气象局)
(二)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带
8.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编制农牧业农村牧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按照“优化发展、适度发展、保护发展”的思路,加快我旗农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产业振兴工作,把发展特色种植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将经济作物种植确定为促农增收的重要产业,引导鼓励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加大扶持力度。我旗西部红庆河镇、苏布尔嘎镇、伊金霍洛镇空气、水、土壤非常适合杂粮杂豆中药材种植,具备较好产业发展基础。在我旗东部乌兰木伦镇、纳林陶亥镇、札萨克镇工业重镇布局发展矿区生态型农牧业,将生态修复区、复垦区改造为高标准良田、优质草牧场,探索走出一条“反弹琵琶、逆向拉动”生态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实施产业兴村强镇行动,尽快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格局。(农牧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镇)
9.扶持培育特色产业。围绕“都市田园、田间超市”定位,依托中心城区、矿区等就近就地农畜产品消费市场,采取“农牧户+合作社+企业+互联网”等模式,主要在红庆河镇、苏布尔嘎镇、札萨克镇、伊金霍洛镇等优势地区布局设施农业、瓜果蔬菜以及具有本地特色的杂粮副食、中草药、食用菌,通过三年时间,将本区域打造成辐射中心城区和周边工矿区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到2022年,全旗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稳定在 0.3 万亩左右,年生产优质瓜果蔬菜产品 0.85万吨以上。全旗小杂粮种植面积稳定在 1 万亩左右,年产优质小杂粮产品 0.15 万吨以上。通过建立小杂粮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小杂粮加工企业,实现小杂粮良种普及率85%以上,小杂粮全产业链发展基本形成。重点围绕红庆河镇小杂粮加工厂推进万亩杂粮种植基地建设,围绕我旗乌兰、隆扬、天骄玉液等酒厂,推进种植万亩红高粱,以金沙源马铃薯种植企业为主体,带动村集体、农牧民合作社种植马铃薯2万亩。继续推进敏盖白绒山羊养殖园区、乐享生猪养殖园区和蒙泰乌驴养殖项目建设,带动辐射农牧业企业、农牧户发展养殖业。(农牧局、财政局、科技局、各镇)
(三)打造规模化专业化产业集群
10.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组织申报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50家左右,更加注重提高龙头企业发展质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示范基地,规模化农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牧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5∶1。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引导经营主体下沉重心,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产品开发和模式创新,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一批产业链条长、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兴旺领军企业。(农牧局、财政局)
11.加快建设产业园区。积极争取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形成乡村产业发展新动力、农牧民增收新机制、乡村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现代要素向园区集中,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红庆河镇马铃薯、小杂粮、大白菜和油料等农作物规模化种植与地产食品传统工艺加工、销售、品牌化建设一体化发展。推进乌兰、蒙泰、益丰寨和光亚等集农牧产业、健康养生、休闲采摘、科技推广于一体的农牧业休闲产业园区建设。(农牧局、财政局)
12.推进品牌强农。实施农牧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农畜产品品牌培育认定的激励制度和保护机制,推动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充分利用各类农牧业展会和营销推介活动以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农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各省市区举办的农业展会,通过精品展示、进社区展销、举办推介会,提升我旗绿色农畜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大宣传“天骄臻品”、红庆河蔬菜和伊金霍洛鸡蛋、伊金霍洛牛肉、肉羊、猪肉等“土字号”农产品品牌宣传活动,形成在“阿康东”区域内有品牌影响力、有市场占有率的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强化品牌质量管控,建立农牧业品牌目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推进优势农畜产品产地追溯体系建设行动,引导参与追溯的种养殖场户与加工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依托“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产业一体化全程可追溯羊肉产销模式,推进农畜产品合格证明制度,逐步实现主要农畜产品实行追溯管理。(农牧局、宣传部、文旅局、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
13.深化产业融合。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以农牧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关键,构建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进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农牧业产业链延伸整合,促进农牧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相互融合,推动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做活做精流通业。发挥临近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的综合优势,推进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等物流体系基础设施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完善农畜产品烘干、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金融、信息等设施建设和配套功能。建立健全旗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镇级电商服务站、行政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牧区电商快递物流网络和服务站点,推动优势农畜产品进入销售平台,实现优产优售。到2022年,在中心城区建成2个物流中心,6个特色农畜产品直营卖场,电商5家,农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1200万元。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云东优品汇地产农产品直营店建设,利用农博会、丰收节等推广宣传地产农产品品牌,推进建设云东地产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形成仓储、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的农产品产业园。充分依托和挖掘农牧业生态、农耕文化、草原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庭院经济等资源,大力发展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等各类新型业态。选拔培育一批农村牧区创业创新标杆和代表人物,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培育发展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体验农牧业、创意农牧业、农商直供、农畜产品定制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农牧业生产租赁、托管、众筹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共享经济。开发一批独具地方特色旅游纪念品,着力打造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农事田园观景、河湖湿地观光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让农牧民种“风景”、卖“特色商品”、住“特色民居”、售“农家饭菜”,分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到2022年,培育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示范村6个、农牧家乐示范户60个,形成乡村旅游线路5条,打造1-2个特色小镇。(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供销合作社、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文旅局)
(四)加快培育生产经营主体
14.培育高素质农牧民。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育农牧业经理人、种植大户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性服务等技能服务型的高素质农牧民,到2022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训人数累计达到1200人。健全完善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师资和管理者培训。统筹整合涉农高校、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以基层组织带头人、乡村产业带头人及青年农牧民为重点,大力促进高素质农牧民学历提升。(农牧局、教体局)
15.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和规范建设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青年农牧民、大学生创办家庭农牧场,引导一般农牧户发展成规模适度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牧场,开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生产。引导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等建设,促进农牧业专业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到2022年,家庭农牧场数量突破400家,农牧民合作社数量保持700家以上。壮大龙头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引导农牧户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实现农牧业供给侧与需求端有效匹配。引导龙头企业以“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农牧户”、“企业+家庭农牧场”等形式,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健全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旗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50家,其中自治区级龙头企业达到8家,市级龙头企业达到42家。农牧业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率达到80%。积极培育发展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优化整合生产要素,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通过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紧密合作,创新农企利益联结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带动普通农牧户共同发展,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到2022年我旗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7家,其中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4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家。探索推行土地托管模式,通过提供全程植物营养、全程植保、土壤改良、机械化作业、智慧农业等综合服务,为规模化种植企业、种植大户以及农民合作社提供全程专业化的服务,形成“代耕代种”的保姆式土地托管服务。(农牧局)
(五)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16.推动种业创新发展。制定和完善优良品种奖励政策,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杂粮杂豆、饲草等品种年推广面积或系列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规定要求的优良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并配套建设资源圃、隔离带及相关基础设施;推进玉米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鼓励育种科研单位建立集中稳定的玉米、杂粮杂豆、蔬菜、饲草等良种生产基地,每年推广熟化的农作物新品种及配套技术1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明确监管重点,对于重大案件要依法公开监管信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新品种展示等工作。全面加大畜种良种化力度,畜禽良种化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进敏盖绒山羊“两高一优”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敏盖绒山羊种公羊供种能力保持在2000只左右。(农牧局、科技局)
17.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科技展翅重大工程,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提升农业生产手段,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科技局、农牧局)
18.强化人才支持。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人才培育集聚工程,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和新产业发展,加强乡村规划、设计、互联网、营销、品牌等人才引进培育,三年内引进培育100名以上城乡融合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与内蒙古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从事农牧业科技人员、农牧民及乡土人才开展培训,每年培训300人次。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建立并规范运行乡镇科技服务站,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和技术含量,建立长效的科技服务体系,解决从事农业科研研究周期长问题,创新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全旗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牧局、科技局、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农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强化协调机制,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联动,定期组织各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行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困难。(旗直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适时提高大灾风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等在农业保险中的比重,鼓励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农业保险与财政风险补偿、信贷、担保等金融工具联动的有效模式。金融机构应设计差异化金融和服务产品,加快推动活体牲畜质押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增加农业信贷规模,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作用,稳步扩大信贷业务规模。(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各有关金融机构)
(三)加强评价考核。将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旗人民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完善农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跟踪评价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发展绩效情况。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成效突出的镇,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农牧局、各相关单位)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镇、各部门每年年底前向旗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挖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农牧局)
附件:农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附件
农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2019年 基期值 |
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亿斤) |
1.95 |
1.91 |
1.93 |
1.95 |
预期性 |
当年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3 |
1.28 |
1.3 |
1 |
预期性 |
当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3 |
1.28 |
1.3 |
1 |
预期性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83 |
84 |
84.5 |
≥85 |
预期性 |
主要农作物良种化率(%) |
95 |
95 |
95 |
≥95 |
预期性 |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 |
98 |
98 |
98 |
≥98 |
预期性 |
主要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率(%) |
玉米和马铃薯51% |
60 |
60 |
≥60 |
预期性 |
主要农作物农药亩均用量(克) |
139 |
137 |
136 |
135 |
预期性 |
主要农作物化肥亩均用量(千克) |
16.5 |
15.5 |
14.5 |
14.23 |
预期性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84 |
85 |
85 |
≥85 |
预期性 |
当季农膜回收率(%) |
70 |
80 |
80 |
≥80 |
预期性 |
年培育高素质农牧民数量(人) |
833 |
127 |
120 |
120 |
预期性 |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数量(个) |
0 |
3 |
3 |
3 |
预期性 |
示范家庭农牧场数量(个) |
12 |
58 |
30 |
30 |
预期性 |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数量(个) |
0 |
1 |
2 |
2 |
预期性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数量(个) |
0 |
0 |
1 |
1 |
预期性 |
获得绿色、有机认证农产品数量年增幅(%) |
4 |
3 |
3 |
2 |
预期性 |
在全国有知名度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数量 |
— |
— |
— |
|
预期性 |
自治区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个) |
— |
— |
— |
1 |
预期性 |
自治区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 |
4 |
6 |
6 |
8 |
预期性 |
自治区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家) |
0 |
1 |
2 |
3 |
预期性 |
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 |
65 |
66 |
67 |
68 |
预期性 |
规模化农畜产品加工与农牧业总产值比 |
1.3:1 |
1.4:1 |
1.45:1 |
1.5:1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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