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农牧局关于谷正莲宅基地批准书注销公告
谷正莲,女,汉族,身份证号15272719XXXXXX1024,户籍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冯家渠村二社8号。未在批准书有效期内(2011年2月)将位于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冯家渠村二社的宅基地住宅设施建设完毕,宅基地批准书证号:《建设用地批准书》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2009〕建字第0191号,批准面积:300平方米,现声明注销,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农牧局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局将公告十五个工作日后正式注销该批准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农牧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