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农牧局关于刘俊芬宅基地批准书遗失公告
刘俊芬,女,汉族,身份证号15272819XXXXXX3621,户籍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巴本岱村七社17号。不慎将位于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巴本岱村七社的宅基地住宅设施建设用地审批书丢失,宅基地批准书证号:《建设用地批准书》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2009〕建字第0049号,批准面积:300平方米,现声明作废,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金霍洛旗农牧局申请复核;如无异议,我局将协同红庆河镇人民政府补办宅基地批准书。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农牧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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