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引领,全力推进农牧和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基本情况及法治建设成效
(一)农牧业产业发展法治化进程显著
1.农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9.8万亩,预计粮食产量将达到2.4亿斤,同比增长4.3%。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上级下达我旗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万亩,当前施工进度为99%,计划于2024年11月全部完工。这一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圆满完成了30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任务,有效提升了粮食生产的综合效益。全旗牲畜存栏总数达到72.7万头只,同比增长3.9%;禽类存栏44万羽,同比增长0.2%。肉类总产量1.5万吨,同比增加5.7%;奶类产量3021吨,同比增加0.2%;禽蛋产量745吨,同比增加16.2%。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旗农产品市场稳定和农牧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2.产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我局积极推动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全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7家,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4家,与农牧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73%。通过强化对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推动其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农牧业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同时,我局加强了对农牧业产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推广法治理念,引导农牧民和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农牧业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保障了农牧业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3.品牌竞争力凸显,法治保障助力农产品市场拓展
我局高度重视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全旗现有“两品一标”农产品41个,7个特色农畜产品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2024年正在申报认证“二品一标”农产品1个。通过加强品牌建设和法治保障,我旗农产品市场拓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二)水利工作法治化进程稳步推进
1.筑好水土保持“基本盘”,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我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强化对水土保持补偿税的征收和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税3.6亿元,完成了2024年度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任务11.3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市级指标的88%。
2.水资源管理更加规范,依法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我局优化调配疏干水可利用量,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盘活我旗疏干水闲置指标近800万立方米,进一步解决了目前疏干水指标紧缺的问题。同时,积极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山丘区地下水管控水量,山丘区新增地下水可利用量988.38万立方米。通过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我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3.全力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依法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
我局积极推进一体化集中供水工程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工作,不断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和检测力度,确保农村牧区群众的饮水安全。同时,建立完善的供水工程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供水工程的巡查和检修力度,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提高了供水工程的运行效率和节水效益。
4.守护河湖安澜,依法加强河湖保护工作
2024年,水利部向我旗下发疑似遥感图斑279处,已全部完成现场复核,并完成整改271处,整改率97.1%。市水利局下发卫星遥感图斑408处,已整改完成216处,剩余192处正在有序整改当中。通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春、秋季”行动暨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河湖有关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共排查出80个河湖“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此外,涉河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依法规范河湖岸线管理,2024年共批复12个涉河建设项目。
(三)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训取得新成效
1.加强法治培训和学习
我局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我局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线上学法考法活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和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2.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结合“中国水周”“世界水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集中宣传活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法治水利和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广大农牧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新突破
2024年,我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履行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对全旗范围内的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门店进行了农资打假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对农资产品是否过了保质期、门店购销台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共检查农资门店270家,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对农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抽检,其中果蔬抽检130批次,畜禽抽检56批次,水产品抽检5批次。完成自治区监督抽检任务,鱼13批次,果蔬20批次,蛋禽5批次,自治区任务全部完成。开展对辖区内的农机维修、经销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详细查看销售维修企业的营业执照、春耕机械储备、已销售机具台账等,检查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经营场所的环保要求、消防安全等情况。共检查相关责任主体11家,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车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10份。对渔业安全生产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涉渔“三无”渔船等违法行为,共检查6家,未发现“三无”渔船,并在检查过程中发放宣传资料50份,着力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开展违规取用水整治,经检查,共立案查处8起,不予立案5起。对札萨克镇、苏布尔嘎镇涉农企业、门店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发现安全隐患51条,现均已整改完成。同时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按照《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水发〔2024〕296号)要求,大队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85个扰动图斑现场核查和违法违规项目查处工作。一是扰动图斑现场核查情况:已核查图斑114个(其中现场新增图斑17个),核查进度100%。二是项目合规性认定情况:核查项目数50个,已认定项目数50个,合规性认定进度100%,合规项目数40个,违法违规项目数10个。三是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情况:已查处项目数10个,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违法违规项目查处进度100%。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推进农牧业产业和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还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大。虽然我们已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覆盖面和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四是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执法水平和职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培训和学习。继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大对农牧民和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完善法治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机制。积极探索将法治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推动法治建设在农牧业产业和水利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引领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与考核挂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农牧民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
(四)加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职业素养。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结语
在今后的工作中,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旗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们将把法治建设与农牧水利工作相结合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促进农牧和水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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